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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三無」人員背鍋 (2/3)

不多時,李郎中就打起了鼾。

陳鳳這纔看向趙炎道,「傷筋動骨一百天!」

「官家頒下『保甲法』的初衷是富國強兵,但是農爲政本,食乃民天。」

「保丁都是家中的壯勞力,耕田、除草、收穫、輸送糧草都要靠壯勞力。」

「一旦傷了,就如厲師叔那般被打折一條腿,一季也就荒了!」

「要是每次保甲『宣武』都出幾個這樣的,這農還怎麼……」陳鳳邊說邊看向趙炎。

「明白!」趙炎點點頭。

這就是典型的既要,又要!

趙官家想打造出一支免費的常備軍,於是便實施了這「保甲法」。

但是又擔心訓練的太狠把人都練廢了,沒人給他種地。

於是又下令,不準訓練太狠。

根據趙炎前世的工作經驗,這種想兩全其美的事,往往是一邊都佔不到。

可是趙官家既要又要,下面的人理解要運行。

不理解,也要運行。

於是最終責任,自然是由地位低下的武人承擔。

而武人中,又以所謂「教頭」地位低。

禁軍教頭說起來好聽。

歷史演義上,更有八十萬禁軍教頭,威震江湖的說法。

其實,這禁軍教頭地位非常低。

禁軍教頭一不是正式軍官。

地方教頭不列九品官階,僅爲「吏職」,無品級。

二不能帶隊作戰。

教頭僅負責訓練,作戰指揮權歸州都監、監押,教頭無統兵權。

三沒有前途。

各州教頭最高只能升任路級都教頭,難入正式武官串行,升遷受限。

一個「三無」人員,這個鍋,你不背誰背?

陳鳳繼續道,「咱們徐州前些年,也有『宣武』期間打傷保丁的案子。」

「不過那都是十日內可愈的輕傷,據《宋刑統·鬥訟律》處置,罰俸一月,賠償保丁藥費,即可。」

「有些還是保丁之間,互相毆鬥所致,直接處置保丁即可。」

「自『保甲法』實施以來,咱們徐州『宣武』期間,還沒出過重傷的例子。」

「但是外州有現成的例子,去年鄆州有禁軍教頭槍棒失手致保丁腿折。」

「最後,判傷人禁軍教頭償保丁五貫。教頭開革,永不續用。」

「這還算輕的,有些地方禁軍教頭打傷保丁,直接依照天聖年間《軍防令》處置。」

「教頭直接被開革出禁軍,徒一年。」

「一下從教頭,成了刑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