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正月初七人日,一大幫子店鋪管事黑壓壓地來拜見,讓人看得心驚肉跳。
成婚之後,柳氏給他交了一點底:龍灣市那邊的店鋪管事很多都是以前海上討生活的,現在上岸不幹了,莫要招惹他們。
由此,孫川明白柳氏的先夫到底是幹甚麼的了。
當然,他孫某人也不是沒有好處。幫海寇銷贓這門買賣就是柳氏爲他牽線搭橋的,所獲頗豐。只是——終究有些遺憾,兩家財貨爲何不能並做一家呢?
搖頭晃腦來到飯廳後,卻見一老僕束手而立,似在等他。
孫川招了招手。
老僕走了過來,輕聲稟報道:“員外,陳提舉遣人來告,昨日未曾捕獲邵樹義,此人似去蘇州了,尚未回返。”
“陳提舉”其實是“同提舉”,乃太倉市舶分司提舉納速剌丁的屬官,只不過一般人稱呼時會省去“同”字而已。
“去蘇州了?”孫川微微皺眉,思索片刻後,道:“市舶司沒去路口攔截,又或者碼頭蹲守?”
“市舶司哪有那個人手?”老僕苦笑道:“再者,去了會被州衙的人認爲撈過界了,興許就打起來了。”
孫川面無表情地嗯了一聲,隨後說道:“也罷,左右今日無事,便去州衙坐坐。太倉增設巡檢司,着我等出錢,難道就沒點好處?”
老僕待孫川說完,又提醒道:“員外,州衙那幫人貪得很,要想讓他們動彈,怕是得出不少錢,值——”
孫川不待他說完便擺了擺手,道:“你不懂!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我安身立命之本是甚麼?通番!沒了這個,市舶司必不會保我,下場不問可知。動其他的沒關係,但不能動這個。誰動,我就和他拼命。”
說完,飯也不吃了,起身說道:“把家裏那株珊瑚取出來,我要帶去州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