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叔,學這個有甚麼用?”他問。
我說:“學了字,就能寫。寫了,就能讓別人知道你是誰。”
他不懂。但他還是學。
學了三個月,他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三個字,歪歪扭扭,像三條快死的蟲子。
他拿着那張紙,高興得跳起來。
“墨叔!我會寫了!我會寫自己的名字了!”
那天晚上,他被帶走。
再也沒有回來。
我後來才知道,他那張紙,被獄警發現了。獄警問誰教的,他沒說。打了一夜,還是沒說。最後活活打死,丟在亂葬崗。
我去找過。沒找到。
但那張紙,我留着。
上面就三個字:
小石頭。
歪歪扭扭,像三條快死的蟲子。
但那是他活過的證明。
第二個出現的是個女人。
我妻子。
她死的那天,我守在牀邊。她拉着我的手,說:“你要活着,把那些書傳下去。”
我說:“好。”
她說:“別難過。人都會死。你先替我活着,活夠了,再來找我。”
我說:“好。”
她笑了笑,閉上眼睛。
那一笑,我記了三十年。
第三個出現的是張天卿。
他坐在輪椅上,還是那副樣子——瘦,幹,眼窩深陷,但那雙冰藍色的眼睛裏,金色的火焰還在燒。
他看着我說:“墨老,您得多活幾年。這個國家,還需要您記着。”
我說:“司長,您先走,我隨後就到。”
他笑了。
笑得很輕。
然後他轉身,走了。
第四個,第五個,第六個……
老科瓦,周老闆,小梅,山夕顏,卡特亞克斯,酒保,謝爾蓋,王老師,米哈伊爾,葉戈爾,安德烈……
那些臉,一張一張,從我眼前走過。
有活着的,有死了的。
有笑着的,有哭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