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薩琳的想法,她作爲好朋友,怎麼可能一點都不知曉。
這不是純純的給我找事嘛。
自從遇上這個喫蝸牛的貨,我就沒一天順暢過。
他克我啊他,得趕緊把他病治好,再一腳給他送走。
好在秦歡表現的還挺正常,全程沒給凱薩琳甚麼好臉。
但俗話說,女追男,隔層紗,指不定乾柴烈火的,就出點甚麼岔子。
凱薩琳的性格,大大咧咧的,而且還很直白,不懂那些彎彎繞繞,打直球,是通往禁地的康莊大道。
「方圓,你從哪認識這麼倆個話癆的。」
秦歡喫完早餐,走到我面前問道。
話裏話外,對葉童和凱薩琳都很不滿。
他不喜歡和陌生人說話,而凱薩琳跟個好奇寶寶似的,一直問東問西,哪怕秦歡不搭理她,她的熱情也不曾消退半分。
「咋了,人家不挺好看的嘛。」
我翻找着車鑰匙,準備帶他去買身衣服,順便找個地方帶葉童和凱薩琳轉轉。
等明天葉叔叔回來了,我這陪大小姐的任務也算是結束了。
凱薩琳和秦歡的事,我是百分百反對的,其實我也知道,開始下一段感情,對秦歡來說,肯定是有幫助的。
但凱薩琳再過兩個多月就要回去了,就算這兩人走到一起了,以秦歡重感情的性格,到時候分別,又是扯不盡的煩惱。
秦歡需要的,是一個能永遠陪着他的人。
這樣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畢竟感情這種事,說不準,人家結婚十幾年,都還有離婚的呢。
「我不喜歡這兩個人,等會出去別帶她們。」秦歡抓着凌亂的頭髮。
不管多亂的髮型,在他身上,都顯得很配,彷彿是量身設計。
「別扯了,那是我老闆的女兒,還不帶她,我這工作還要不要了。」牛馬是不存在自由之身的,我敢不帶葉童嘛,搞笑。
她說一,我都不敢說二,這就是打工人的卑微。
秦歡不止不喜歡凱薩琳,對葉童也沒甚麼好感,這對我而言,是天大的好事。
我拍着秦歡的肩膀,希望他繼續保持這種反感。
東大街有很多擺地攤的,賣甚麼的都有,這裏算是老百姓的居住百貨市場,價格特別便宜。
我平時要買東西,都會來這邊。
「你就帶我來這買衣服?」秦歡看着地攤上的衣服,不滿的皺着眉。
「咋了,這裏衣服便宜,穿着也很舒服。」
我尋思你一個落魄少爺,還把自己當富二代呢,身上一分錢都沒,工作也沒有,沒讓你住橋洞,穿別人丟掉的衣服就算我心地善良了。
還想穿名牌啊。
「我要去那買。」秦歡指着對路對面的專賣店說道。
「你出錢,我們就去那買,沒錢的話,就趕緊在這挑兩套。」
我毫不猶豫的拒絕了秦歡,現在那些個專賣店,東西都貴的很,一件短袖,他們都敢賣好幾百塊。
我當土匪都不敢這麼明目張膽的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