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精神病遠一點,這個不是基本常識嗎?
我這說的沒毛病吧。
如果說,不是楊隊給我派了這單活,期間發生了一些事,加上有耗子這層關係,看到秦歡這種人,我早跑了。
「你不是說秦歡最缺的就是陪伴嘛,我們沒事帶他出去散散心,對他也是有幫助的吧。」葉童露出天真無邪的笑容。
「我們陪他能有啥用。」我撇了撇嘴,得唐藝珊過來陪他纔行。
「這是我在書上看到的,萬一有用呢。」葉童打開飯盒,炒麪的香味光是聞着就讓人嘴饞。
「不安全。」
不是我不答應葉童,實際上,她的要求,我都很少拒絕,但前提是,安全要有保障吧。
「你會保護我的,對吧。」葉童沒心沒肺的,絲毫不覺得有甚麼危險。
她不知道,失去理智的秦歡,有多麼可怕。
但她說的也沒錯,多散心,和別人溝通交流,對病情確實有些幫助,醫生也這麼說。
「那你別和那傢伙走的太近。」
我喫着炒麪,還不忘多提醒她兩句。
「嗯嗯,知道了。」葉童忙不疊的點頭。
這丫頭最近老是看着我傻樂,等會我也給她喫點藥,提前預防。
凱薩琳今天打扮的挺時髦,超短褲配個低肩的T恤,她沒再化那個滿臉斑點的妝容,就塗了點粉,將少女最青春的一面呈現出來。
我不太懂甚麼叫做時髦,真的不懂,畢竟我穿衣服的標準,是合身且乾淨。
小時候,我覺得最時髦的衣服,就是汪敏冬天時穿的大紅襖子。
現在我對時髦的定義,是穿出來好看的衣着,無論款式。
但女人眼裏的時髦跟我不一樣,有着很奇怪的標準。
今年流行甚麼風格,那就是時髦,穿之前的款式,哪怕再好看,都叫落伍。
在星光市的街頭,我經常能看見一些長的還不錯的女孩子,穿着很醜很彆扭的衣服,她們也管這叫時髦。
還有一些時裝秀,那些模特穿的衣服,跟精神病似的,我真不知道受衆人羣是誰,審美這麼奇葩。
你可以質疑我的專業,質疑我不懂藝術,但我真的長了眼睛,好不好看,我還是能分清的。
「凱薩琳今天的打扮,怎麼跟之前不一樣?」我眯着眼睛,看向不遠處,和秦歡一起喫早餐的身影。
這洋妞,不會看上秦歡了吧。
前幾天那打扮,那妝容,我都不敢恭維,今天這扮相,算是我認識她以來,最符合審美的一次了。
膚白貌美大長腿,她算是三樣都達標。
「不錯吧,是我幫她搭配的。」
葉童說,凱薩琳早上特意讓她幫忙打扮,連衣服都選了半天。
女爲悅己者容,這點我覺得放眼世界,都是一樣的。
以自己爲中心的時候,穿着以自己喜好爲主,心裏有了人,就以對方的喜好爲主。
「你可別真的告訴我,凱薩琳看上秦歡了。」即便心裏已經有答案了,但我還是想聽到葉童說不是。
一個秦歡就已經夠我頭疼的了,再加上一個聽不懂人話的凱薩琳,未免也太可怕了。
「可能是吧。」葉童也不傻,她抓着額頭,嘿嘿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