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童不像梁啓文,他沒有藏錢的習慣,他的錢,都放在口袋裏。
莊強拿出錢的一瞬間,眼睛都亮了,和錢一起被拿出來的,還有那把小型的削筆刀。
「喲,還帶刀呢,嚇唬我啊。」莊強拔出小刀嘲諷道。
那刀很小,也很常用,平時都用來削鉛筆的。
莊強拿着小刀筆畫着,臉上滿是得意。
這個角度,別說,還挺有拍電影的感覺。
「樣子再兇點,實在不行在葉童臉上劃幾刀。」
我舉着手機,陰惻惻的從隱蔽的角落走了出來。
這諾基亞,拍照就是清晰。
「以暴力,脅迫,搶奪他人財物,起碼三年以上,加上是持刀搶劫,團伙作案,性質惡劣,這不得判個十幾年。」我收起手機,玩味的看向莊強。
「人證物證齊全,你是不是忘記葉童他爸是誰了,就知道他有錢?人家是首富嘛,你這麼欺負他兒子,你猜你坐牢的幾率有多大?嗯,要坐幾年牢?」
「不會還以爲你是小孩子,說句不懂事就可以逃脫制裁吧,我給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識,過了十六週歲,就要負刑事責任了。」我慢悠悠的說道。
這就是爲甚麼我要學法的原因,因爲年齡到了啊。
「你放屁,是你陷害我的。」莊強不停的嚥着唾沫,這個結果,是他從未想過的。
打架鬥毆,包括跟別人要錢,這些事小時候都經歷過,他知道這些是不對,但從來沒人跟他說過後果。
他以爲最多就是叫家長,警告之類的,在他的心裏,覺得自己還小,但在法律上,他剛好可以判刑。
「你別冤枉我,這刀不是我的。」莊強一步步朝我走來。
「你幹嘛,這麼多人看着呢,救命啊,殺人啦。」我坐在樹墩上一動不動,笑意盈盈的喊着救命。
然後掏出手機又給他拍了一張特寫。
就在他離我四五米遠的時候,藏在一旁的梁啓文一腳將他踹翻,將小刀踢走後,就是一頓無情的胖揍。
「你還手就是暴力襲擊,罪加一等,他打你呢,是見義勇爲,良好市民。」我站起身,冷冷的看着地上的莊強說道。
這就是懂法和不懂法的區別,即便存在一定辯護上的差異,但法律的定性不會有甚麼變化。
「哎,你們別站着看,你們也是同夥,一個都跑不掉。」我指着莊強的同伴說道。
「方圓,我們就是跟着莊強後面瞎混混,不知道這麼嚴重,就這麼算了行不行,以後我們不混了。」
這羣人,眼神呆愣,想走又不敢走。
「那怎麼能行呢,你們打人了啊,又敲詐同學,還持刀搶劫,團伙作案。」我玩味的看着他們,一口一個持刀搶劫,一口一個團伙作案。
嚇都嚇死他們。
莊強在地上被梁啓文踹的嗷嗷叫,但沒有一個人敢上前幫忙。
他們都在一旁看着這一幕,既然要打,就得把他們打到怕。
「爲甚麼要打葉童?」我看着臉上滿是淤青的莊強問道。
梁啓文擦着臉上的汗,這也是個力氣活。
「就想要兩個錢花花。」莊強用手擋着臉,生怕梁啓文繼續打他。
「把刀撿起來。」我指着地上的小刀對莊強說道。
他猶豫着,不敢動。
「不撿起來我現在就報警了。」我拿出手機,嚇的他連滾帶爬的將小刀撿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