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回家的時候我洗了個澡,確實味太大了,這要是下午坐在臺下看錶演,不知道的還以爲我偷偷帶了鹹魚過來曬呢。
因爲下午校慶,我帶我爸一起去了學校,早早的把凳子搬到操場上。
本想佔據有利地形,找個視野開闊的位置,可陳老師說每個班級都要按順序坐。
操場上搭了一個很大的臺子,看得出來學校還挺重視這次校慶的,音響和話筒都安排上了。
梁啓文並沒有叫家長來看節目,他跟姑父關係本來就不好。
於是他坐在我爸身邊,跟親兒子似的。
「啓文,你看這個。」我從口袋裏掏出自己精心製作的警官證。
昨晚看了一眼警察的證件,我就記在心裏了,做了很長時間,還粘貼了自己的大頭照。
「你做的啊?」他一臉驚訝的看着我。
「怎麼樣,不錯吧,是不是很像真的。」我有些得意的揚起頭,就連邊框我都是用尺子不停的描,力求做到最完美。
有時候一件事自我感覺很好,你就會想得到別人的認可與誇讚。
「確實很像真的。」
「你準備畢業了去賣假證啊?」梁啓文的神情也很像真的。
聽到他的話,我感覺自己小腦當時就萎縮了一下。
身邊那麼多人,都將我往正道上拉,他一開口,就與刑法背道而馳。
我是犯了天條嗎?我就不能做點正經事,做個正經人嗎?
真的是有被無語到。
我想當警察,自然就會想穿警服,手持警官證,這就跟想當齊天大聖,就得先找根棍子是一樣的。
怎麼到了梁啓文嘴裏,就成了違法亂紀的起點了。
我擡頭看了一眼我爸,要不是我爸在,你看我踹不踹他。
我把警官證塞進口袋,心裏不斷安慰自己,算了,畢竟正常人也不會跟我玩到一起。
就當他是童言無忌,小兒麻痹。
操場上的同學越來越多,有不少同學都沒叫家長來,因爲很多都是留守兒童,爸媽在外打工。
老師在現場維持秩序,但說句實話,這麼多人,尤其是沒帶家長的男孩子聚在一起,安靜是不可能安靜的,嘰嘰喳喳的像是聲討大會。
這種露臉的好機會,電飯煲當然不會推讓,在由他致詞之後,校慶正式開始。
最先開始的,是由初一的學弟學妹表演,這一屆的新生,普遍稚嫩,年紀小了很多,我雖然只比他們高一個年級,但起碼比他們大兩歲。
跟他們一比,我都像是個小大人。
時代真是進步了,我看着那些初一的學弟在臺上表演着街舞,心裏一陣感嘆。
我爸也看不明白,他就是看個熱鬧,跟我一樣。
「下面是初二一班,由左倩和汪敏演唱的歌曲,棉花糖。」
主持人話音剛落,我的目光便下意識的看向走上臺的兩人。
看得出來,她們兩個爲這次的校慶下了不少功夫,連服裝都統一了。
都是花邊長裙,頭上彆着蝴蝶髮卡。
我承認,確實有那麼一點點的好看。
畢竟是初中,哪怕是表演節目,也不能唱那些情情愛愛的歌,這首棉花糖,甜而不膩,歌詞也簡單,倒是選曲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