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又說回來了。
陳默回到了韋恩大廈。
當時陳默已經走到第二個路口了,越想越覺得不太對。
哈維·丹特上午還站在法院臺階上追節日殺手,下午就拿着他的照片管起學生了。
這個地區檢察官是不是多少有點業務過於繁忙?
還有布魯斯。
哈維說想見他,布魯斯居然真的把人叫來了。戈登知情,可拒絕,非正式材料覈驗,邀請上該有的東西一樣不少。
看起來挺尊重未成年人意見。
實際情況是地區檢察官坐在左邊,哥譚首富坐在右邊,中間擺一臺電腦和六頁表格。
這和自願走進審訊室有甚麼區別?
陳默在路口站了半分鐘,轉身原路返回。
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
好吧,其實沒有。
單純覺得應該切身份去好好找蝙蝠俠嘮嘮嗑去了。
韋恩大廈下面忙碌無比,路過的形形色色的韋恩集團的員工,臉上都是壓不住的煩躁。
陳默離開時打開的儲物間已經堆滿紙箱。工作人員正把食物分裝進去,交通卡放在另一邊,幾把臨時房間鑰匙被粘貼紙條,現金信封還沒封口。
「這個編號到底寫在哪裏?」
「信封右上角。」
「鑰匙呢?」
「跟信封一個編號。」
「甚麼時候發放?還是他們自己來領?」
「有人會來領的。」
拿着記號筆的人擡起頭。
「現在連人都沒有?」
「項目車還沒出去,領取點也剛通知。韋恩先生說今晚先準備好。」
「哦,今晚。」
那人拿着記號筆,回頭看了一眼樓上。
「韋恩少爺坐在上面說一句今晚,我們就得讓宿舍、財務、安保和法務一起相信今晚有四十八個小時。闊佬真好啊,闊佬想救人的時候,連流程都得學會跑步。」
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寒窗苦讀,捲到了名校資格,努力進了韋恩集團。回頭望去,屍山血海,終於成就他精英白領的修爲。
然後就他媽是爲了在某個天生有錢的死富二代一聲令下,開始做牛馬,奔東奔西,忙碌奔跑。
操,毀滅吧,他的學歷夠在哥譚區當一個瘋狂博士了。
旁邊正在封紙箱的工作人員說:「你少罵兩句,把罐頭放穩。」
「我沒罵,我在試圖理解有錢人的思維。」
「理解不了就幹活。」
「所以我在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