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彈出文檔夾。
拍攝時間從下午五點十二分開始,一直持續到六點零三分。照片編號連續,中間沒有缺口。
哈維沒有再翻前面那些蜘蛛俠照片,直接打開廢報刊亭的連續畫面。
「相機是你固定的?」
「嗯。」
「固定以後,誰碰過?」
「我回來收相機以前,沒人碰過。」
哈維點開最後一張。
孩子爬上廢報刊亭,從頂棚下面摸出另一部一次性手機。
「這一幕你看見了嗎?」
「沒有。」陳默說,「我當時已經離開。相機拍到了,我回來檢查素材纔看見。」
「所以你只能證明相機的位置和文檔的連續性。」
「還有我沒有剪掉任何東西。」陳默說,「照片能證明甚麼,由照片自己負責。它沒拍到的東西,也不能強行讓它負責,攝影器材最近的工作壓力已經夠大了。」
哈維把這一點記下來。
「報告裏提到,負責接電話的學生當天結算工資。」
「我的現場消息來源說的。」
「消息來源是誰?」
陳默伸手把相機包往自己這邊拉了一點。
「記者保護消息來源。」
哈維看了他一會兒。
「蜘蛛俠?」
「我沒有說。」陳默回答得相當穩,「丹特檢察官,你不能因爲我的消息來源可能穿緊身衣,就剝奪他作爲普通熱心市民的隱私權。」
布魯斯開口打斷了哈維接下來的問題。
「談你的方案。」
哈維把記錄本翻到下一頁。
「檢方準備申請臨時保護。願意作證的學生會被轉出原來的街區,韋恩集團提供住宿、交通和繼續上學的地方。聽證材料只使用處理後的影像,原片留在持有人手中。將來需要進入證據進程,我會提前通知。」
陳默聽完,問:「多久?」
「甚麼多久?」
「從他們答應,到他們拿到東西,錢、實物保障甚麼都好,要多久?」
哈維說:「緊急保護可以當天啓動。」
「當天幾點?」
哈維停了一下。
布魯斯接過這個問題。
「項目宿舍可以立刻騰出房間。餐食和交通由韋恩負責。」
「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