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陳默覺得它已經在咧個大嘴呲牙笑了。
覺得的地方沒甚麼好待的必要了,陳默準備重新從窗戶出去。
就在陳默準備走的時候,腋下夾着報紙滑到地上。
報紙攤開。
娛樂版剛好朝上。
照片上,布魯斯·韋恩站在慈善晚宴門口,西裝外面披着黑色大衣,懷裏抱着一隻小土狗。
那隻狗很小,毛色亂,耳朵一隻立着一隻半垂。
陳默一眼認出來。
布魯斯。
他的布魯斯!
還活着!
陳默把報紙舉高了一點。
照片下面的標題寫得很正經。
【布魯斯·韋恩攜愛犬亮相慈善晚宴】
陳默盯着照片裏的一人一狗。
布魯斯抱着布魯斯。
這標題居然沒被哥譚記者寫出來。
娛樂版都這麼沒梗,難怪哥譚報業一年不如一年。
陳默繼續往下看。
新聞時間。
陳默手指停在日期上。
他離開了哥譚四個月嗎。
四個月,夠一隻小狗養好傷。
夠一間閣樓被翻成廢墟。
夠蝙蝠俠把哥譚底層犯罪分子揍到開始想念蜘蛛俠。
也夠布魯斯·韋恩抱着他的狗上報紙。
陳默吸了一口氣。
「好。」
「現在問題簡單了。」
狗在布魯斯那裏。
找狗就要找布魯斯。
找布魯斯就繞不開蝙蝠俠。
至於漫畫稿……
陳默看了一眼空掉的沙發底。
從他臨走之前那輛黑車以及布魯斯抱着布魯斯這兩件事來看,第一個到達他這個閣樓的肯定是布魯斯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