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個人都只負責擰一個螺絲。
你問他爲甚麼殺人,他說我只是按下按鈕。
你問他爲甚麼喫人,他說我只是負責洗盤子。
特操蛋。
不過這裏又不是哥譚,這裏可是紐約啊。
漫威啊漫威還記得嗎你當年騙新人入科的時候打的旗號可是閤家歡啊。
滿懷着對世界信任的陳默被帶進一間白色房間。
房間裏站着五六個孩子。
都很漂亮。
漂亮得讓人心裏發涼。
裏面最醜的居然都有陳默三分的姿色。
有金髮的小男孩,眼睛藍得像玻璃珠,手腕細得像一折就斷。
還有一個黑髮拉丁裔棕色皮膚的小女孩,十三四歲的樣子,肩膀繃得很緊,眼神卻已經不看人了。
他們都很安靜。
安靜到不像小孩。
小孩應該吵,應該鬧,應該哭,應該問「我要回家」。
可這裏的小孩一個都沒問。
他們像一排已經學會不發出聲音的小動物。
陳默站進去的時候,所有人都看了他一眼。
然後又迅速低下頭。
陳默也低頭看自己。
土的掉渣的大衛衣,屯的要死的深色運動褲,左右不對稱拖鞋。
「嗨。」陳默擡起手,晃了晃袖子,「我是新來的。請問這裏管飯嗎?」
沒人笑。
陳默把手放下。
好吧。
這個笑話的落點可能被現實拿去當棺材板了。
門開了。
幾個穿白大褂的人走進來。
不是醫生。
至少不是正常意義上的醫生。
正常醫生看人,先看病。
他們看人,先看價格。
陳默覺得自己有些熟悉這些眼神,哥譚給他開過全套會員服務,眼神鑑定已經練到滿級。
白大褂讓孩子們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