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他幹滿一小時的合法工資,夠拉里讓他搬三天貨。
完美的哥譚經濟學。
「成交。」
他都願意給錢了,這麼地吧。
拉里從腰間拔出一把帶血槽的匕首,叮一聲插進桌面。
「不過規矩得改改。錢可以結,但你得先交個『入夥費』,隔壁藥店,老頭看店,你去搶了。現金二八分,以後這片碼頭你橫着走。當然,是橫着被人擡走還是橫着走路,看你表現。」
等這小子犯了罪就可以更加沒有風險的綁了去賣了。
陳默盯着那把匕首。
幾百美刀。
蛋白質粉。
高強度蛛絲。
略顯天真無邪的陳默甚至已經開始在腦子裏規劃撤退路線了。
藥店後面那條巷子攝像頭是壞的,翻過兩道牆就是地鐵站,完美。
【系統警告:檢測到宿主存在嚴重犯罪傾向。超能力衰退懲罰倒計時:3,2——】
陳默瞬間挺直腰桿,眼神裏迸發出讓拉里發毛的正氣。變臉速度之快,川劇都要喊他師父。
「拉里,你這是在侮辱我。」
拉里愣住了。
「搶劫?那是違法的。」
陳默語氣真誠得像在唸公益GG,聲音清朗得能讓半個碼頭都聽見。
「誠實是一個人立足社會的根本。雖然我窮得連明天的早餐在哪都不知道,說真的,我現在胃裏只有空氣和希望,但我有一顆金子般的心。你讓我去搶劫?不,那是對正義的背叛。我陳某人,生是好人,死是好死人。太有哲理了這句話,墓碑上就刻這句。」
周圍搬貨的工人紛紛停下,像看精神病一樣看着這個中二少年。
在哥譚,把「誠實」和「正義」掛在嘴邊,比當街裸奔還罕見。
當街裸奔至少還能解釋爲喝多了。
而且其實這麼幹的人挺多的。
拉里反應過來,老臉漲得通紅。
那是被一個毛頭小子當衆說教的羞辱感,在哥譚,這種羞辱需要用血來洗。
或者至少需要直接把人賣去快樂屋。
「你他媽耍我?」
拉里猛地起身,一身橫肉亂顫。
「給臉不要臉。既然你這麼清高,行,錢一分別想拿。至於你——」
他上下打量陳默那張臉,像在估一頭豬的出欄價,「地下快樂屋那幫老變態,肯定願意出高價。就這張臉,夠你替我還債了。放心,他們會對你很好的,至少頭一個月。」
幾個壯漢圍上來。
標準的哥譚職場文化,談不攏就動手,動手不行就動刀,動刀不行就動貨櫃。
哦不對,貨櫃是他動的。
陳默嘆了口氣。「所以這意思是,我的入職培訓是快樂屋單程票?哥譚的勞動法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