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的功夫,周昂和其他幾人也哈欠連天地從屋裏出來了。
周昂甚至還不忘給姜七夕拿袋她愛喫的米糕。
“夕夕,東西齊活了?”滿眼紅血絲的周昂還有些不敢置信。
他昨天傍晚才同她說了,今兒早上就齊活了?!
這哪是去狩獵,這分明就是去自家後院逮雞啊!
“齊了,三頭,一頭不少,沒破一點油皮。”姜七夕拆開袋子,捻出一塊米糕,小口小口吃了起來。
她報了位置,周昂幾個小弟沒多會就將野狼扛回來了。
三頭公狼,皮毛沒破一點。
齊齊整整。
周昂滿意點頭。
他原本還有些擔心,要知道野狼兇猛,獵人們一般都不敢近身。
遠程,要麼用弩,要麼用槍。
無論哪種都不可能保證皮毛的完整。
這三頭狼真正是一點傷口都沒有。
“這是用的藥。”周昂用的是陳述句。
這情況,除了藥,他再想不出其他可能性。
“放心,這藥效早就散了,你們要想喫肉,沒一點問題。”姜七夕嚥下嘴裏的米糕才奶聲開口。
這沒甚麼好否認的。
關鍵……
否認也沒用。
誰又不是傻子。
“喫肉?算了吧!”周昂一臉抗拒。
狼肉又幹又柴,還一股子腥味。
喫它,還不如啃紅薯呢!
想到姜七夕待會還要趕回去,周昂進屋拿了錢,順帶還給她包了個二百四的大紅包。
“這二千四是你叔的,這紅包是你的。”周昂將大團結和紅包一塊遞給了她。
“謝謝周叔。”錢到手,姜七夕嘴甜得很。
“不謝,不謝。”周昂說着又是一個哈欠。
姜七夕把錢和大紅包塞進兜裏,沒多留。
周昂目送那抹小小的身影走遠,這才關門回屋補覺。
進了林子,姜七夕拆開紅包一數。
二百四。
加起來就是……
兩千六百四十塊。
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