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院裏三間正屋住滿了孩子。兩個女工在竈臺邊忙着,一口大鐵鍋裏煮着粥,另一口小鍋裏熱着切碎的鹹菜。
張虎在門口站了一會兒。
屋裏最大的那個孩子是通濟坊那個打鐵匠的兒子,正蹲在牆角用一根樹枝在地上畫圈。
他看見張虎身上的帆布工作服和腰間的駁殼槍,沒有害怕,倒是好奇地盯着槍套看了好一陣。
“你是當兵的?”孩子問。
“算是吧。”張虎覺得跟一個七歲的孩子解釋神機營的編制沒甚麼必要。
“當兵的有飯喫?”
“有。”
孩子低下頭繼續畫圈。
張虎從口袋裏掏出一塊麪餅,掰了半塊放在孩子面前的地上,轉身走了。
他回到庫房的時候,大頭正在組織輔兵往板車上裝柴油桶。
“大頭,坦克油箱明天上午加滿。裝甲車也是。另外,去步兵裏挑三十個腿腳利索的,後天跟將軍出發。”
大頭應了一聲。
張虎又叫住他。“步槍會打的有幾個?”
大頭撓了撓頭。“上次在御街練過一回的有十來個,剩下的頂多會拉槍栓。”
“會拉槍栓就行。不用他們打仗,就是去站個樣子。”
大頭走了之後,張虎一個人坐在庫房門口。
天陰得厲害。風從北邊灌過來,帶着一股子腥冷的味道。
他把文件夾打開,在彈藥清單的最後一頁空白處寫了幾個字:一號車,十八發。
十八發八十八毫米高爆彈。
打大名府的城門,一發就夠。
打大名府的城牆,三發足矣。
打杜充的留守司衙門,看心情。
但十八發打完了就沒了。
李銳的仙法施展似乎需要金銀,汴梁城裏的金銀已經被李銳搜刮了個底朝天。下一批金銀從哪裏來,張虎不知道,也不敢問。
他合上文件夾,把那半根麪餅塞進嘴裏嚼完。
天快黑的時候宗澤回來了。他帶着兩個輔兵在崇仁坊又轉了一圈,登記了三戶新的病戶,發了三份退熱散。
他走進東廂房,看見桌上的表格又添了幾行新數據。
孤幼收容登記表上,第三十一個名字是“通濟坊一號”。那個年輕婦人抱來的孩子。
宗澤坐下來,把那份還沒寫完的章程拿出來看了看。
五條寫完了。他覺得還差一條。
第六條:所有孤幼登記在冊後,不得以任何名義轉賣、轉贈、抵債。違者以軍法論處。
這一條本來不用寫。大宋律法裏有類似的條款。但大宋律法管用的話,他也不用在這個冬天的傍晚坐在這間舊屋子裏拿炭筆寫章程了。
宗澤在第六條後面畫了一個句號。
院子外面傳來發動機的轟鳴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