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的話語裏有難以掩飾的懊悔。
他當時只考慮到張大戶已死三年,該有的餘威早已散盡,
而他唯一的獨子張傑乃是一個體弱多病,不知哪天就一命嗚呼的病癆鬼。
這纔想方設法的欲要吞併張家的財產,好增加他西門慶的財富。
結果哪知那張傑居然是一個科舉高手,一次就取得秀才功名。
看他那遊刃有餘的模樣,在之後多考幾次,舉人功名應該不在話下。
就是金榜題名的進士,那張傑只怕也有機會仰望。
而那時他就真的鯉魚化龍,一飛沖天了啊!
西門慶每每想到這,就懊悔不已:
不應該因爲貪圖張家的財產,就故意把張家商隊的行蹤泄露給城外的土匪。
他剛纔讓玳安做的事就是將那一個傳消息的小廝“處理”了,
免得這個消息傳到張傑耳中,引發張家和他西門家的衝突。
當然,這裏的處理並不是把那個小廝物理處理了,
而是花一筆錢,將那個小廝送到了偏遠、張傑絕對找不到的地方。
一來大宋雖然有奴僕,但法律規定主人不能隨意處死奴僕。
主人若擅自殺害奴僕,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若主人殺害有過錯的僱傭奴婢,比照毆殺賤口奴婢罪律,罪加一等,可判處死刑。
若無故殺害無過錯的僱傭奴婢,按罪減常人一等論處,即處以流三千里刑。
若殺害傭賃之期不到五年的奴僕,則要按常人相犯論罪,殺人者要被處以絞刑。
官府還會對奴僕的死亡進行檢驗,以防止主人私自殺害奴僕。
如果發現主人私自殺害奴僕,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來,雖然他西門大官人在這陽穀縣橫着走,
殺死個把奴僕並不是不能處理,但也很費事。
而且也不能隨意殺死奴僕,玳安、來旺、來保等人都是他的奴僕,
他要是隨意殺人,必然會引起其他奴僕的公憤。
而且這個奴僕可是他絕對的親信,好不容易纔培養出來的,
不然他也不敢讓這個奴僕參與到這種事情裏來。
等這一風波過去,他準備把這個奴僕調回來的,
畢竟這麼好用的奴僕他手裏可沒有幾個。
“爹,院試是在縣城,那張傑自然可以不出縣城。
可鄉試必須在省城濟南,張傑無論如何也要出城。
到時咱們只需要把消息傳給王闖等人,想必王闖不介意再幹一票。
而那張傑不說死在王闖手裏,以體弱多病的身子,
只怕受了點驚嚇就會一命嗚呼。”
明白西門慶心中想法的玳安想出了一個借刀殺人的毒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