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獻甚麼的都可以,但不許太出格了。
張傑則表示:我一直都是大宋朝的良民,
是忠誠於官家的,是不會做出有損於百姓的事的。
與此同時,張傑還拿出一塊玉佩,表示這是小侄在科舉的路上找到的,
可惜他沉迷書山學海,不會評鑑,還望世叔拿去鑑定一番。
文彬拿着起碼價值三四百兩的玉佩,臉上的笑容越發燦爛:
身爲陽穀縣百里候的他當然不缺三四百兩的銀子,
他高興的是張傑這個小老弟還是識時務的,
並未因爲中解元就不把他放在眼裏。
大宋沿襲五代之制,知縣、縣令任期爲三年一任。
真宗以後,雖有調整,但三年任期成爲主流制度。
不過由於官員數量增加、冗官問題嚴重,
實際任期多縮短爲二年甚至更短。
頻繁調動導致縣官難以熟悉地方事務,加劇了“吏強官弱”現象,
讓他這樣的知縣不得不依賴地頭蛇來執政。
現在有解元功名的張傑儼然就是一條逐漸崛起的地頭蛇。
拉攏一批,打壓一批,扶持一批地頭蛇,
是每個知縣上任後的必要流程。
他此來就是要拉攏張傑這條新地頭蛇,打壓以縣丞、
縣尉爲首的、與他爭權奪利的老地頭蛇。
至於等幾年後張傑會不會變得格外強大,可以對抗知縣?
這又有甚麼問題呢?
反正他的任期也就一年多了,他只要保證這段時間張傑不與他對抗就行。
之後是張傑佔上風,還是新任知縣佔上風與他沒有任何關係。
他選擇相信後人的智慧~
而且說不定人家張傑明年就高中進士了呢?
到時張傑與他同朝爲官,那就更要交好了。
畢竟同朝爲官,如同乘一船嘛!
……
“賢侄,不用送了。”
張家門口,得到滿意答案的文彬春風滿面的道。
“世叔慢走,小侄兒明日一定按時到場。”
張傑拱手與文彬告別。
‘這宴席怎麼就這麼多?’
送走文彬的張傑有些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