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數據跨境流動的‘自由流動’與‘安全可控’之間的平衡點尋找。”
“二是數字服務稅、單邊數字稅等新稅制對國際稅收體系的衝擊與改革。”
“三是大型數字平臺壟斷規制、數據產權界定、算法倫理等新型治理難題。”
“四是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的安全標準與治理框架。”
“美歐正試圖通過雙邊、諸邊渠道,將其規則範式塑造爲‘全球標準’,這對我們數字企業發展、數據主權保障構成嚴峻挑戰。”
“挑戰是客觀存在的,但不能因此畏縮不前,更不能主動邊緣化。”
江辰打斷道,目光銳利地掃過全場。
“關鍵是要釐清我們的核心利益和優勢所在。”
“比如數據跨境流動,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必須在保障國家安全、個人信息權益的前提下,探索促進數據安全、自由流動的‘中國方案’。”
“我們要提出既能有效解決實際問題,又能體現包容性、普惠性的數字治理理念。”
“規則的競爭,本質上是發展道義和治理效能的競爭。”
“我們不能當旁觀者、評論員,必須成爲積極的運動員、理性的建設者,乃至有擔當的裁判員。”
政策研究室主任補充道,他推了推眼鏡,語氣沉穩。
“我們需要一套立足當下、着眼長遠的組合拳。”
“短期,必須密切跟蹤美歐TTC、IPEF等關鍵談判平臺的動向,建立精準、快速的研判預警機制。”
“對可能產生‘卡脖子’效應的規則條款,要提前準備應對預案,善於運用國際規則維護我企業合法權益。”
“中期,要加快完善國內數字治理頂層設計,儘快出臺《數字經濟促進法》。”
“完善數據分類分級、跨境傳輸安全評估等基礎性制度,練好內功,夯實我們參與國際規則制定的‘底氣’和‘籌碼’。”
“長期,必須戰略性地培育我國在跨境電商、數字支付、工業互聯網等優勢領域的平臺和企業,支持它們‘走出去’。”
“在市場競爭中形成‘事實標準’。”
“同時,要團結廣大發展中國家,在聯合國、WTO、國際電信聯盟等多邊框架下積極發聲。”
“倡導包容性發展,防止數字鴻溝固化,避免規則被少數國家壟斷。”
“思路很對,但要更具體、更具操作性!”
江辰肯定道,隨即提出明確要求。
“第一,政策研究室牽頭,高技術司、法規司配合,一個月內拿出一份《關於我國積極參與並引領國際數字規則制定的戰略路徑與策略選擇》的深度研究報告。”
“要有問題導向、戰略前瞻和可操作的具體舉措。”
“第二,高技術司立即梳理我們在5G、人工智能、雲計算、物聯網等優勢領域的技術標準、產業實踐和治理經驗。”
“看看哪些成熟可靠的經驗可以系統總結、提煉,形成有國際影響力的標準提案或治理‘中國方案’。”
“第三,國際合作司要主動謀劃,積極利用WTO電子商務聯合聲明倡議談判、G20數字軌道、金磚國家數字合作等現有和新興多邊平臺。”
“設置議題,提出方案,不能總是被動回應、疲於應對。”
“第四,要加強對地方和企業的指導,特別是海南自貿港、上海臨港新片區等高水平開放前沿陣地。”
“要鼓勵它們在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管控、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等方面先行先試。”
“爲國際規則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中國實踐’。”
“參與全球治理,既要腳踏實地,練好內功,把家門口的事辦好。”
“也要仰望星空,積極發聲,爲世界貢獻中國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