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懷疑我!有證據嗎?”琳達的聲音陡然拔高。
王漫妮輕輕搖頭。
與在秦淵面前那個溫軟的模樣判若兩人,此刻的她眼神銳利,每一步逼近都帶着懾人的氣場——這就是秦淵給她的底氣。
“指紋就是證據。”王漫妮停在琳達面前,“我更衣櫃上有你的指紋。”
“我那是不小心碰到的!”
“噢?”王漫妮輕笑一聲,那笑意卻未達眼底,“那支口紅上應該也有你的指紋吧。難道也是你一不小心把手伸進櫃子裏摸到的?”
琳達喉結滾動,艱難地嚥了下口水。
“監控顯示,今天單獨進過更衣室的只有兩個人——你和崔西。”
“所以..所以還有崔西啊!你憑甚麼就認定是我?”琳達的聲音開始發抖。
王漫妮沒有回答,而是掏出手機,屏幕冷光照亮她沉靜的側臉:“知道你的行爲屬於甚麼性質嗎?”她指尖輕劃屏幕,念道:“明知他人過敏仍投放過敏源,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情節輕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她每念一個字,琳達的臉色就蒼白一分。
“如果造成嚴重過敏反應致人重傷...”王漫妮抬眼,目光如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手機屏幕幽幽亮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白紙黑字像審判書懸在兩人之間。
琳達踉蹌後退,脊背撞上冰冷的更衣櫃,發出哐噹一聲響。
“等24小時後司法鑑定結果出來,就算沒有你的口供,證據鏈也完整了。”
“妮妮...妮妮我錯了!”琳達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淚水混着睫毛膏在臉上劃出黑色的痕跡。她顫抖着抓住王漫妮的衣袖,“求你不要報警...我就是嫉妒你業績總是比我好,崔西也偏心你。明明...明明我也不差啊!”
她跪坐在地上,聲音支離破碎:“我就是一時鬼迷心竅,如果我被抓進去,這輩子就真的完了...”
王漫妮靜靜地看着她狼狽的模樣,許久纔開口:“那你往我口紅里加東西時,考慮過我的死活嗎?”
琳達的哭聲戛然而止,手指無力地鬆開王漫妮的衣角。更衣室裏只剩下她壓抑的抽泣聲,在密閉空間裏顯得格外清晰。
王漫妮轉身走向門口,手搭在門把上時頓了頓:“給你兩個選擇。”她的聲音平靜,“第一,我現在就報警,讓司法鑑定結果說話。”
琳達驚恐地抬頭,眼中滿是哀求。
“第二,”王漫妮緩緩轉身,“我不想在見到你。你自己去找崔西坦白,主動辭職。並且——”她目光如炬,“公開道歉。”
琳達呆坐在地上,指甲深深掐進掌心。
“選吧。”王漫妮看了眼手機,“給你三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