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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龍舞九霄 (3/3)

天子不語。

呂文顯伏地不敢抬頭。

“才明,你做舍人多久了?”天子突然問道。

“回陛下,臣永明元年三月五日做舍人,五年轉建康令,六年又回舍人省,前後加在一起,一共六年五個月零十七天。”

“嗯,不短了......你很乾練,朕用你用得也舒心,但不能再用了,你去淮南做太守吧。”

呂文顯愕然,這和他預想得完全不一樣!

“陛下!不要趕臣走!臣知罪!臣知罪!”

呂文顯咚咚咚叩頭,恨不得立即磕出血來。

“心胸這個東西,做大事的人才有用,你是吏才,心胸窄一些本沒關係。但中書通事舍人這個位置,居於要密,交通內外,若心有叵測,挑撥煽惑,離間君臣,構隙肱骨,此成國家之禍!所以朕不能留你了。”

“臣惶恐!臣不敢如此啊陛下!臣只是想爲陛下分憂,尋思國庫正緊,四方多事,柳國公若是能自己解決這件事,便不需勞動朝廷,臣只是想爲朝廷省些花費啊!”

呂文顯涕淚橫飛,語速極快,極力要抓住那從自己掌心中正飛速流逝的權力和聖眷。

天子嘆了口氣:“才明,朕讓你去做淮南太守,也有保全你的意思,你若還是不說實話,那未免辜負了朕的苦心。”

呂文顯身子一顫,不敢再叫冤:

“臣糊塗!臣有罪!柳國公素輕臣,還將臣侄拒之門外,臣一時嫉恨蒙了心,這才.......求陛下看下臣多年侍奉的份上,不要趕臣走!臣捨不得陛下!臣願做中書省的一名書吏!只求能留在皇城中,偶爾遠遠地瞧一眼陛下,則餘願足矣!”

呂文顯泣不成聲。

對於這之後的情形,史書是這麼記載的:“文顯流涕不肯去,上亦哀之,詔賜畫像,出爲淮南太守。”

——————

注:①《南史·恩幸傳》:“時中書舍人四人,各住一省,世謂之四戶。既總重權,勢傾天下。”

《南齊書·恩幸傳》:“呂文顯掌谷帛事。”

原歷史線中沒有柳憕被抓,自然也沒有呂文顯饞間被逐之事,王揚穿越後,蝴蝶效應已經開始悄然發生作用。

②元代之前,在臣子日常性質的面君中,跪拜從來不屬於慣例。宋時上朝跪拜,甚至與“談笑喧譁”、“行步遲緩”、“行立不正”等一起被認爲是“失朝儀”的表現,會被罰俸。(《宋史·常朝儀》)至於單獨面君也只是揖拜而已。所以康有爲替溥儀起草的《擬免拜跪詔》中說:“漢制皇帝爲丞相起,晉、六朝及唐君臣皆坐,惟宋乃立,元乃跪,後世從之。”(《康有爲遺稿》下卷“奏稿”)

康說得之。這可與本書117章尾註言“萬歲”一語漸爲天子專用一段互參,都是皇權漸盛、專制漸強的一個外化表現。

③我知道我更得不快,但沒辦法,寫作時間太少,而我又是那種如果一個角色哪怕是正在喫的東西我覺得沒感覺或者浪費戲份,就寧可一個字不往下寫的人。而一些細節的考證有時更遠比寫正文更耗時,比如康有爲這個論斷雖然和我的認知是相合的,但宋代單獨面君時跪不跪我是沒譜的,而學界對元以前面君禮問題的研究又極缺乏。

所以即使我知道宋時胡人以興跪禮着稱,蒙元入主把跪常態化,合乎邏輯,但考證得講證據,所以又看了很多宋畫,結合原典,這才能確定,宋時不僅是大臣,即便百姓在路上見到皇帝法駕,也不一定非要跪的。只是爲了不喧賓奪主,很多細節證據我在注中都省略了。故而我的注有時候表面上雖然很短,但其實藏在地下做地基的很長。

每一樣物品都是一部文化史,每一個制度背後在不同時段都有曲折改變,遇到不能確定的問題,不得不經過一番考證才能得出結論。其實如果是單純的學術考證還好寫些,但要在成爲搭建歷史世界細節骨架的同時,很好地融入情節中並且兼顧趣味性,這就要再多花一層心思,所以量上不來也是沒辦法的事,一期一會,我不能保證量,只能保證每次會面的文字,都是真誠不敷衍的。

我會盡量保持日更,不過如果太忙或者有事耽擱了,會在上一章文末告訴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