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灑落的雞血緩緩匯聚,顯露出字眼。
【去陷空鎮帶回不留天的屍體】
金嗣看着字樣,手上動作一停,默默嘆氣。
“唉......”
起身,高大的身形,可見全貌。
將近兩米的身高,壯碩恐怖的身體,高高凸起的斜方肌和粗壯的脖子連接在一起,盡顯力量感。
這樣的身體,按常理來說,給人壓迫感的同時,往往會伴隨着下意識認知的野蠻,粗暴。
但這具身體在金嗣身上,顯露出來的卻是溫柔。
特別是當廚房裏,長相普通的婦人端着菜盆出來的時候。
男人回眸而去的眼神裏,滿是溫柔。
“老公,你雞殺好了嗎?”
金嗣在圍裙上擦了擦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老婆,我可以出去一下嗎?”
說着,他舉起一根手指:“就一會兒,一會兒我就回來。”
女人放下菜盆。
走過來墊腳想爲他取下圍裙。
男人也在此時彎腰低頭。
新城的天色是混亂的,但在此刻,雲層中有陽光打下,讓二人沐浴在了金芒之中。
女人動作溫柔,但語氣嫌棄:“去吧去吧,天天就知道出去釣魚。”
“早點回來啊,能不能釣到沒關係,千萬別再去菜市場買了,記得,一定要注意安全。”
男人重重點頭:“放心吧老婆,我一定注意安全,不會買魚的。”
圍裙取下,男人小跑着走出農家樂。
在青苔爬滿的磚牆拐角,他回身看着女人,舉臂揮手。
女兒一邊把圍裙往自己身上套,一邊說:“別傻樂了,快去吧,免得你那些釣友等急了。”
“知道啦老婆。”
金嗣回答着。
昔日的一幕幕浮上心頭,多年前,它本是一隻不太聰明的金色大鰲,因爲人劫來勢兇猛,一時沒有準備的它,被混沌了本就不太聰明的靈智。
變成了一隻小烏龜,一路順風順水的飄到了新城。
被一個小女孩兒在沙灘上撿到。
一人一妖也因此結下了不解之緣。
後來在漸漸的恢復中,金嗣知道了女孩兒名字,瞭解到了她的成長經歷。
以及她的喜怒哀樂。
兩人相伴走過十年,金嗣的人劫,也在這十年中平穩度過,最終化爲人形。
按道理來說,這樣正常的它,應該是不會加入無妄的。
可誰叫女孩兒有個身爲749調查員的青梅竹馬呢。
在十年陪伴裏,它早已喜歡上了女孩兒,不知道是喜歡,還是習慣,亦或者享受那種,被投餵,有人陪伴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