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九十八。實操滿分。
按照正常邏輯,綜合評審環節應該是走個過場。
簽字,蓋章,握手拍照,皆大歡喜。
蘇寒也是這麼想的。
但他低估了劉志遠這個人的陰暗程度。
綜合評審安排在實操考覈結束後的當天下午。
形式是座談會,三名評審組成員坐在會議室一端,蘇寒坐在另一端。
中間隔着一張長條桌。
流程不復雜,評審組根據筆試和實操的成績,結合實習期間的綜合表現,現場討論後給出最終評分。
按照慣例,法醫中心的正式法醫可以提交書面的同事評價意見,作爲參考依據。
劉國華翻開文檔夾,裏面有三份評價意見。
第一份是老法醫王衛國寫的。
洋洋灑灑一大篇,通篇都是「該同志專業能力突出」「工作態度積極」「在案件偵破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措辭熱情得像在寫結婚賀詞。
第二份是痕檢員陳峯寫的。
簡短務實,五句話概括——能力強,配合好,給五星好評。
第三份,是劉志遠寫的。
劉國華掃了一眼開頭,動作頓了頓。
他擡頭看了蘇寒一眼,又低頭繼續往下讀。
劉志遠這份評價意見寫得很講究。
通篇沒有一個髒字,沒有一句直接的人身攻擊。
遣詞造句禮貌客觀,甚至還先誇了蘇寒一句「專業能力毋庸置疑」。
但關鍵的殺招藏在後半段。
他寫道:蘇寒在實習期間首個案件(陳雨桐案)中,存在反鎖解剖室、未經授權擅自進行屍體解剖的嚴重違規行爲。
雖然最終案件告破,但程序正義是法醫工作的生命線。
建議評審組在綜合評分時,將其職業紀律意識作爲重要考量因素,審慎評價。
文本不多,但每一句都踩在了要害上。
如果評審組真的採納了這份意見,蘇寒的綜合評分不會不及格。
但文件裏大概率會多出一行批註——「該同志紀律意識有待加強」。
這行字跟進去,以後不管升職還是評優,都是一顆隨時可能爆的雷。
劉國華讀完三份意見,把文檔夾推到桌面中央。
「關於蘇寒同志的同事評價,我念一下主要內容。」
他把前兩份的內容簡單過了一遍。然後翻到第三份。
「法醫劉志遠同志提出了一個觀點。」劉國華頓了頓。「他認爲蘇寒在陳雨桐案中的操作涉嫌違規,建議納入綜合考量。」
會議室裏的溫度似乎瞬間降了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