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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要離婚! (2/3)

譚淑雅冷笑地看着林墨琛,“想讓我出面粉飾太平?”

“媽,集團是大家的……”

“滾!”

“那你究竟想怎樣?”林旭海不耐煩地問。

他料定了,譚淑雅到最後只能妥協。

因爲她沒有任何底氣和籌碼,只能依附着他存活,再也不是當年那個隨時能離開他的譚家大小姐了。

現在應該輪到她,小心翼翼地挽留他,生怕他會被別人搶走!

“我要離婚!”

譚淑雅的聲音擲地有聲。

客廳內一時落針可聞。

林旭海愣了下,愕然地看向她:“你剛纔說甚麼?”

譚淑雅憤怒發泄過後,已經平靜了下來,字字清晰地複述了一遍:“林旭海,我要跟你離婚。”

林旭海心中閃過一絲慌亂無措,但很快就被憤怒所取代。

“你都這樣了,還敢跟我提離婚?”

林家三兄弟也都被譚淑雅的話給嚇到了。

林墨琛聲音沉穩:“媽,輿論不能再擴大了。”

他不反對爸媽離婚,但不能是在這個節骨眼上。

“媽,你怎麼還是那麼天真任性?就算不爲你自己和我們着想,你也得爲林瀧想想吧?”林錦年語氣涼薄,直擊要害。

林望野脾氣暴,空有顏值卻不算聰明,這會兒呆若木雞不敢說話。

林佳雪興奮得差點笑出聲,覺得譚淑雅意氣用事,簡直愚蠢至極!

“我不是在徵求你們的意見,而是在通知你們。”

譚淑雅掃了三個兒子一眼,最後決絕的目光落在了林旭海身上:“包括你,林旭海。”

恍惚之間,林旭海又想起了她年輕的時候。

即便到今日,他也沒想過娶她以外的人爲妻,只是像佳雪說的那樣,他都這麼成功了,有幾個紅顏知己也無可厚非。

他覺得自己這些年就是太寵她了,才讓她認不清現狀!

“好!離婚,你不要後悔!”

林旭海決定給譚淑雅一個教訓,讓她知道,她現在壓根離不開他!

一直沉默着當背景板的林瀧,遞上來了一份合同。

“林旭海先生,這是離婚合同。離婚之後,你與譚淑雅女士,所有婚內共同財產,夫妻平分。如有使用對方婚前財產,則需返還。一經雙方簽名,交易即可生效。”

林旭海接過合同看了眼,見譚淑雅已經在上面簽了字,也隨手在上面簽了字。

“爸爸,不要籤!”林佳雪瞳孔驟縮,想要阻止卻已經來不及了。

林旭海不以爲意地將合同丟還給林瀧,對譚淑雅嗤笑:“這種粗製濫造的離婚協議,壓根沒有法律效力!你還想要多少份,我都能給你籤。”

譚淑雅連他具體有哪些財產都不清楚,合同上也沒寫,甚至都沒有找律師公證,就想着平分?

至於婚前財產,當初譚淑雅是拿出了很多嫁妝支持他創業,可都過去三十年了,有甚麼證據?

再說他名下財產早就轉移了,就算鬧到法院,譚淑雅也從他這分不到多少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