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倩忙擺手,「我可不能要。」
吳美娟嘆了口氣,「別跟嬸子見外,拿着。」
孫倩的日子不好過。她家裏有三個弟弟,父親是個酒鬼,就靠她母親給人縫補衣服過日子,要不是讓楊愛民把她安排進了服裝廠,這日子還不知道怎麼過呢!
孫倩咬了咬脣,感激地道:「謝謝嬸子。」
她把錢揣進了兜裏,卻感覺自己就像個乞丐,每次都來他們家乞討。
而他們輕而易舉給出來的善意,也讓她覺得噁心。
她並不比楊新月差,憑甚麼她甚麼都是最好的?
命運爲甚麼這麼不公平?可她不信命,楊新月有的,她也可以有。
「嬸子,這幾天怎麼沒看見朝陽?」孫倩問道。
楊朝陽在廠子裏掛了個閒職,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經常看不見人。
「誰知道跑哪去了,前兩天回來說甚麼,要去考警校。這孩子想一出是一出。」
吳美娟無奈地道。
楊朝陽不喜歡上學,好容易上完了初中,給他安排進服裝廠,他也不樂意去。
成天就喜歡行俠仗義管閒事。
孫倩抿了抿脣,楊朝陽比她小兩歲,長得很是帥氣。
楊新月嚼着嘴裏的肉,慢慢看向孫倩:
「你不會是喜歡——」
「媽——我回來了!」
楊朝陽一進門就把上衣背心脫了下來。
「剛纔追了個賊,可熱死我了!有水嗎?」
他一轉頭,看到了孫倩。
眼珠子瞪的老大,驚呼一聲:
「臥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