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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張家的神祕生意 (1/3)

按照他們當初簽訂的契約,陳家鐵鋪是「年終結利」。

也就是每年年底十二月二十號之前,結算一次利潤,然後分紅。

這叫作「破分」。

現在纔剛到五月,還遠沒有結利的時候。

但眼看對大宋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有一件需要花大錢的事,那就是交稅。

大宋的老百姓每年需要繳納夏、秋兩季稅。

眼前要繳納的就是夏稅。

這次提前分紅「破支」,是由厲旺提出的。

理由就是交夏稅。

徐州屬京東西路,與開封、應天、鄆州、齊州等北方七十州、府,自五月十五日起徵收夏稅。

六月底,完成繳納。

作爲農戶,今年的夏稅,厲旺他們需要繳納實物稅、貨幣稅、勞役轉化稅三部分。

其中實物稅大約佔六成。

寄堡山一個普通農戶需要繳納的實物稅包括絹兩匹,綢一匹,絲綿三十兩,小麥一石半,隔織布半匹。

這裏面除了小麥,厲旺他們可以自己拿出來。

其他的東西都得折算成錢。

別說寄堡山,徐州絕大部分老百姓都不會自己織絹,也不會自己織甚麼絲綢、隔織布。

實際交稅的時候,都得折算成錢。

此時徐州市場上最常見的普通絹,一匹的市價是一貫另三百文。

這裏面就有說道了。

市場上交易的時候,都是按照省陌制一貫摺合七百七十文計算的。

這樣算起來,一匹絹的實際價格就是一千零七十文。

一個普通老百姓需要繳納兩匹絹,折算成錢就是兩千一百四十文。

但是到了官府徵稅的時候,那就不一樣了。

徐州一匹絹的市價是一貫另三百文。

一貫按照足陌一千文算。

一匹絹的市價就按照一千三百文。

一個普通農戶需要繳納絹兩匹,折算成錢就是兩千六百文。

多了將近五百文。

除了絹,甚麼綢、絲綿、隔織布,都得按照這種方法折算。

厲旺現在身上擔着「催稅甲頭」的差役。

作爲催稅甲頭,厲旺這次夏稅本應該爲趙官家催收一百五十貫錢。

這筆對寄堡山那些村民來說,已經是一筆鉅款了。

經過官府這麼一通折變與省陌的複合操作。

這次夏稅,厲旺實際要繳納的賦稅總額,已經在兩百貫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