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允許存在簽訂契約的「僱工」。
僱工期滿,可獲自由。
在大宋,以土地、宅子等財產爲抵押,暫時解決錢財上的困難,可贖回的「活賣」行爲被稱爲「典賣」。
於是大宋的父母、富戶,聯合大宋的中間商牙人,把「僱工」和「典賣」一結合。
就搞出了一個以人身自由爲抵押,買賣人口的辦法,稱作「典貼」。
父母可以用「僱傭」的名義立契,將子女典給富戶爲僕,約定贖回期限。
這個期限通常非常長,動輒就是十年。
契約特意寫明,這是「自願僱身」而非賣身。
實際上,被典貼者只要讓主家稍不滿意,就經常遭受主家「鞭笞役使,至死乃休」。
到了約定贖回年限,災年被典貼的子女,能贖回的不到一成。
大宋律法雖明令禁止人口買賣,但是以典貼爲掩護的人口買賣,事實上長期存在。
前幾日,牙人就把趙大的妹妹帶走,去徐州見了幾個富戶。
可是這些富戶都嫌趙大的妹妹太瘦,幹不了活。
最後牙人不得不把趙大的妹妹帶了回去。
趙大剛鬆了一口氣,昨日那牙人又回來,給趙大的父母出了一個主意。
既然富戶嫌瘦,不願意要,那就賣給「妓館」、「娼館」。
「妓館」、「娼館」是不會挑肥揀瘦的。
長的水靈,會服務的,價錢高,伺候富人。
長的難看的,也有汴河、泗水碼頭的腳伕,利國監的礦工光顧。
「你妹妹今年多大?」趙炎忍不住問。
「俺妹妹十三了!」趙大道。
「才十三,這,怎麼……」趙炎一時不知道說甚麼好。
趙大看着趙炎卻忽然像抓到救命稻草,他一把抓住了趙炎的衣服,「東家,您買下俺妹妹吧!」
趙炎一聽登時慌了,「我,我買你妹妹做甚麼?」
這要是在2020年代,警察蜀黍十幾分鍾就會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