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雨琳:“……”
說完,副官又轉過來看着江未央,一副不能厚此薄彼的表情:“應犯人要求,犯人江未央,加判十五年。”
江未央:“……”
田雨琳心裏有許多芬芳要吐,但是她不說。
臘雞監獄,毀我青春,誤我前途,判刑跟鬧着玩兒似的。
一個白眼就是十年二十年,甚麼玩意兒。
田雨琳已經不想跟他們爭辯了。
人在屋檐下,規則隨他們定,還有甚麼好爭的。
這次和上次不同,上次的判決書由羅傑簽字,無須她們參與。
這次不僅需要她們本人簽字,還要加蓋公章。
這個公章自然不是副官本人的章,也不是零號監獄的公章。
而且監獄長大人的公章。
副官從身後的保險櫃裏把公章拿出來時,江未央就感覺到那股熟悉的氣息。
監獄長的氣息。
這是一枚蘊含監獄長力量的公章。
所以一旦蓋下,就無法再更改,她們就真真正正要在這所監獄蹲五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