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停下腳步。
Plan A大失敗。
現在啓動Plan B!
陳默沒有進去討飯。
他站在櫥窗外,利用自己那張臉,少年感、高冷、帶着恰到好處的疲憊,盯着櫥窗裏的麪包。
眼神清澈而憂鬱,像一隻被雨淋了三天的小貓,同時又帶着一種「我很餓但我不會求人」的倔強。
這個表情他在鏡子裏練過十七遍。
這是他前世看偶像劇總結出來的必殺技。
理論上應該有用。
雖然哥譚這地方,偶像劇的邏輯可能不適用。
還是太人傑地靈了啊...
餐館裏,老闆娘正在擦桌子。
她注意到了窗外的少年,單薄的身影,那雙寫滿了「我很餓」但又死撐着不開口的眼睛,還有那張臉。尤其是那張臉。
她看了三秒。
然後放下抹布走過來。不是走出來,是走過來的。
她推開門,上下打量陳默,目光像在評估一件貨品。
哥譚式的打量,先看值多少錢,再看能怎麼用。
「站這兒幹嘛,擋我生意。」她盯着陳默那張臉又看了兩秒,「長這樣,去南邊會所當少爺不比在這兒站着強?還是說你覺得會所的入職門檻太高?」
「那是違法的。」陳默說,語氣真誠。
老闆娘嗤笑一聲。「那是合法的。」
「?」
陳默確實不太瞭解美利堅的法律,他以爲未成年被賣這種事無論怎麼說應該都是絕對不合法的。
真的假的?真合法啊?
她又看了一眼他的臉,「算了,後面洗碗缺個人。一天十美刀,包兩頓飯。幹不幹?」
陳默眨了眨眼。
這轉折比碼頭那場架還快。
「你看甚麼看。」老闆娘把一袋今天剛過期的三明治塞進他懷裏,「這是預付的午飯。明天早上六點來。遲到扣錢。曠工報警,我會報警說你偷我東西。」
陳默看着懷裏那袋三明治,喉結滾動了一下。然後他笑了,笑容陽光得像哥譚永遠不會出現的晴天。
「謝了。祝您生意興隆,客人爆滿,小費多多。」
他抱着三明治轉身走進巷子。
一進巷子立刻撕開包裝,對着火腿三明治一大口咬下去。
麪包皮有點硬,但這是肉。
是蛋白質。
是蛛絲的原材料。
越喫越覺得自己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