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到。
姜七夕漂亮的狐狸眼亮了亮。
心裏也升起了些許的期待。
城裏人,她見多了。
知青,她還真沒見過。
扒拉完碗裏的白粥,姜七夕就跟着王翠翠出了門。
可能是都去山上倒騰山貨了,田間地頭愣是沒瞧見一個人。
“夕夕,你說知青會在我們這兒呆多久啊?”王翠翠隨手在路邊揪了根狗尾巴草。
“最少得呆兩年吧!”姜七夕也不太懂。
她也只是聽人說過,不保真的。
“可我聽隔壁村的王小花說,他們村裏的女知青嫁給了她叔,那女知青以後要走的話,那王小花她叔咋辦啊?”王翠翠甩着手裏的狗尾巴草。
“結婚了,應該就不走了吧。”姜七夕其實也不太確定。
老話不都說了,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夕夕,我也想有個女知青嫂子。”王翠翠神祕兮兮地湊到姜七夕耳邊,小聲道。
“王翠翠,我要沒記錯的話,你大哥好像才十五歲吧!”姜七夕臉上露出了點一言難盡。
華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性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則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她哥才十五歲,毛都沒長齊,結雞毛的婚啊!
還知青嫂子。
虧她想得出來。
“對哈!”王翠翠傻笑。
“走啦,別一天天的胡思亂想,那些知青大多都是要回城裏的,你啊就別惦記了。”姜七夕大步走在了前面。
就像她便宜外婆說的,城裏人若是想變成鄉下人只需要點個頭,可鄉下人想變成城裏人那簡直難如登天。
在這個全民都想端上鐵飯碗的時代,應該沒人會捨得丟下手裏的鐵飯碗而去過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吧。
便宜外婆那麼討厭姜家人,恨不得與姜家人老死不相往來,也沒捨得讓她的戶口遷出來。
這就是現實。
二人溜達到村部那邊的時候,昨日還雜草叢生的破舊院子這會兒已經大變了樣。
院裏的雜草已經被清空,屋頂垮塌的地方也修葺過了。
甚至就連院門口那塌了半截的院牆也被壘了起來。
瞧着還真有些像模像樣了。
姜七夕從兜裏掏出鑰匙開了村部小院的門。
太久沒住人,靠近水井邊的角落已經長出了翠綠的雜草。
“夕夕,你師父啥時候回來啊?”跟着進來的王翠翠輕聲問。
就跟怕吵到誰一般。
“應該快了吧。”姜七夕進屋把晾曬好的草藥收拾了。
又扭頭去瞧了眼後院的藥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