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縣則有七個巡檢司,海鹽州有三個巡檢司,昌國州(舟山羣島)有五處巡檢司————
發展到現在,內陸腹地都有巡檢司了,其主要職能已經轉變爲“警捕盜賊”、“緝捕海寇”,以及配合其他部門查禁走私一包括販私鹽。
巡檢司在縣一級和縣尉一樣,受縣尹領導,只不過前者治野外,後者治邑中罷了。
在州一級,則受州尹(知州)、判官領導。
簡單來說,這是地方極其倚重的治安力量,價值不可低估。
“二郎,去了古塘巡檢司好好幹。”邵樹義說道:“對了,你應募的是正兵麼?”
“是的。”齊二郎說道。
“先好好幹,多請同袍、上官喫喫酒,沒錢就來找我。”邵樹義笑道。
“嗯。”齊二郎很痛快地應下了。
邵樹義又和他聊了聊家裏的情況,眼見著天不早了,方纔告辭離去。
把沒有案底、表面上看起來和他無關的新小弟送進“公檢法”,妙哉。
另外,他剛纔問齊二郎是不是正兵並非無因。
一個巡檢司的兵額是有數的,即“額設弓手”三十人一一說是弓手,但往往配不齊三十人的裝備,最差的巡檢司甚至只有三副弓箭,即十人合用一把弓,出門辦差才能到庫房領取,長矛這種廉價貨倒是一人一把。
“額設弓手”之外,還有編外臨時工,即“潑皮無名弓手提控人”。
畢竟有大行動的時候,三十個人真的不夠,往往還要徵召更多數量的壯丁協助。
邵樹義瞄準的就是這些臨時工編制。
所謂“大行動”,無非就是抓私鹽販子啦。邵大哥販私鹽,哪能那麼沒有技術含量?
江湖不是打打殺殺,而是人情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