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七說。
“今天和明天,我繼續進城演戲。讓藍眼掌櫃以爲我們還在上鉤。後天入夜之後,留守營地的人先毀掉電臺,然後全隊從北門方向撤離。”
“王三他們呢?”
“王三的底層組不走我們的路線。他們在城裏有自己的撤離路線。我已經通過死信箱給他發了暗號。後天酉時,全員撤離。”
林七把地圖摺好,重新用毯子蓋住。
“還有一件事。”
他看着副手。
“藍眼掌櫃想釣我們的魚,我們也可以釣他的。”
“甚麼意思?”
“在毀掉電臺之前,給沙州發最後一封電報。把這五天收集到的所有情報一次性發出去。城牆、城防、兵力、軍火倉庫、碎葉火匠、水源。全發。”
“電臺一旦發射,藍眼掌櫃馬上就會鎖定信號方位。他的人會在半個時辰內包圍我們的營地。”
副手明白了。
“所以發完電報就得跑。”
“對。發完就毀機,毀完就跑。從發射到撤離,最多給我們一刻鐘的時間。”
一刻鐘。
十五分鐘。
在沙漠裏跑十五分鐘能跑出多遠?
全力奔跑的話大約兩里路。
兩里路夠不夠甩掉追兵?
“夠了。”
林七說。
“夜裏的沙漠,三百步以外就甚麼都看不見。我們只要跑出三百步,他們就追不上了。”
“前提是,他們的追兵沒有馬。”
“嵬名家的馬都圈在城裏的馬廄。夜間城門關閉,馬出不來。等他們開了城門放出馬隊,我們已經走了至少五里了。”
副手長出一口氣。
“頭兒,你這腦子是怎麼長的。”
“別拍馬屁。”
林七的語氣沒有變化。
“去準備。”
副手轉身出去了。
林七獨自坐在帳篷裏。
他拿出那袋嵬名阿承給的二十兩金子,在手裏掂了掂。
“藍眼掌櫃,你的釣餌我收了。”
他低聲說。
“但你釣的不是魚,是一塊會咬斷你魚線的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