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軍令送出去了?”
“昨天下午出的城,兩個通訊兵走官道。順利的話三到四天能到大名府。”
“不順利呢?”
趙香雲想了想。
“路上有散兵和流匪,通訊兵帶着槍,問題不大。但大名府留守司那邊的人認不認趙構的印,還不好說。”
李銳把車門關上,從口袋裏摸出勃朗寧手槍,拉開槍套檢查了一下彈匣。
“不認就打到他認。”
他把槍插回去,走向院門口。
“我去看看崇仁坊東七巷的那間屋子。你把剩下那個漁戶裏的人今天給我拿了,活的。”
趙香雲應了一聲,轉身往馬棚方向走。
李銳走出院門,身後兩個狼衛無聲跟上。
街上已經有百姓在走動了。有挑水的,有排隊等發糧的,有蹲在牆根發呆的。看見李銳那身德式軍大衣和軍靴的人都會自動讓開兩步路。
沒人敢對着他看超過兩息。
這座城裏的人已經明白了一個道理。
穿這身衣服的人說甚麼就是甚麼,不需要解釋,不需要商量,也不需要同意。
道理很簡單。
他手裏有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