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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張傑:朕的錢! (1/4)

張傑不知道自己僅有的兩次月夜出行都差點被人發現,

不然他一定會感嘆“我張傑果然還是個正大光明的君子,

不適合做這種偷偷摸摸、見不得光的事。”

張傑現在正馳騁於曠野之中,朝那他早就打聽到的土匪窩點而去。

不過半個時辰,他就已經來到了距離陽穀縣縣城二十多里的野豬山下。

這野豬山雖然名字不好聽,高度也不高,

但地勢險峻,山高林密,蛇蟲鼠蟻數不勝數。

遠遠望去,此山山頭宛如一獠牙畢露的野豬頭,故得名野豬山。

野豬山的主峯地勢險峻,只有一條羊腸小道上山,

論地形堪稱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只要守住路口,就是百人、千人也難以攻上去。

不過好在,山上底盤狹小,盡是嶙峋的亂石,難以開墾耕地,

同時也只有一個可供百十人飲用的小水源,這纔沒有形成如二龍山、

少華山、清風山一般聚衆數百、上千的大匪寨。

官府也不是沒想過圍剿這野豬山,可來的官兵少了,攻不下去;

來的多了,那些匪徒就借懸崖峭壁、深山密林逃之夭夭。

幾剿幾復之下,官府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要這野豬山的匪徒不做下大案,也就隨他去了。

至於爲甚麼官府對於張傑家的商隊死傷好幾人不動於衷?

開甚麼玩笑?

在我皇帝與士大夫公天下的大慫,

沒有功名你在官府眼裏還算是個人?

不過是納稅、交糧、服徭役、當賊配軍的工具人罷了。

只要野豬山寨不碰官員及其家眷,也不搞出死傷數十、

屠村滅寨的駭人聽聞案件,官府才懶得管你呢!

如文縣令這樣的官員的想法一般都是:

是屁民不好欺負了,還是和士紳不好合作撈錢了?

幹嘛去招惹一羣亡命之徒呢?

當官是爲了甚麼?

當然是爲了升官發財了!

……

張傑輕易通過由兩個小嘍囉看守的哨卡。

好吧,說是哨卡已經是張傑抬舉他們了。

既沒有滾石、擂木等防守器材,也沒有弓弩等攻擊武器,

就連哨兵呆的哨卡都是隨意用茅草搭建的草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