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更不要臉一點,直接變速。
亦或者加一段話。
這就變成了另外一首歌曲。
然後上傳上去,通過這種另類的盜版方式來營利。
那羅林是不允許的啊。
他能讓你鑽這小空子?
但是,堵不如疏。
羅林是很重視二創文化的。
二創,本身就是一種宣傳,是文化的一部分。
其實有很多的二創作品,它是很破圈的,比如說坤流,其作品質量高得離譜,某噼哩噼哩站的二創更是達到了千萬播放。
鬼知道,那些“坤坤粉絲”裏有多少人切開來是黑的。
而坤也被稱爲“黑白通喫”的偶像。
所以羅林決定,在合同裏就加入二創的相關條約。
甚麼意思呢?
可以二創。
但是要給原作者分錢,而且是固定的十分之一。
把這個情況給他合理化。
網文也是類似的。
前世也是如此,很多的同人作者,對吧……一邊罵唐三,一邊寫人家的同人作品。
一邊罵,一邊靠着人家的熱度賺錢。
然後賺到的錢還要分十分之一給唐三。
這屬於是現實魔幻主義了。
看似黑子。
實則白子是吧。
總之。
羅林鼓勵二創。
小說可以寫同人。
音樂可以翻唱。
這是一個自由的時代。
而不是像是地球的歐美地區。
版權已經完全成了資本的收割武器。
那邊的直播間根本就不敢放現代音樂,因爲會涉及到侵權。
放幾十年前的那種不受版權法律保護的音樂就可以。
所以基本上就是聽老歌。
或者是甚麼?聽國外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