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地。
布政使司馬尤正在旁觀一場案件的審理。
案件有一些疑點,但總體上來看,罪犯應該是抓對了的。
但是官員最終還是判了罪犯無罪釋放。
很快,審理結束,圍觀的百姓議論紛紛的走了。
司馬尤混在人羣裏離開,很快就走到附近的一家酒樓裏,一個人默默的喝酒。
“司馬布政使,請問您找我有甚麼事呢?”此時,一名兩鬢斑白的中年男人走來。
“請坐。”司馬尤道。
中年男人隨即坐下,他的名字是唐柄,最近剛剛通過了藝考法考,成爲了一名法學家。
但實際上,唐柄的父親是真正意義上的魏地大法官,相當於乾地那邊的包丞。
“你怎麼看乾法裏的反坐法。”司馬尤問。
“反坐嗎?”唐柄皺了皺眉頭,然後說道,“嚴了許多,先說說變動吧。”
“原本的反坐法只規定了誣告,也就是說,誣告的人會承擔罪名。”
“但現在的,由趙辵所修的乾法裏來看,首先是範圍擴大了。”
“不再侷限於誣告,這是案件範圍上的。然後是不再侷限於民,也到了官員。這是很大的修改——官員錯判,反坐判刑。”
“審判錯誤,也就是造成冤假錯案,視冤屈者所受到的不該存在的處罰而進行反坐。進行錯判的官員輕者丟失官職,重則償命。”
“有一說一……得虧趙辵真的敢這麼修法啊。”
“我覺得,這應該是和陛下當初所設的藝官有關。”
“藝官水平參差,此制度應當是制約藝官的。”
司馬尤喝了口茶:“那你覺得實際實施呢?”
“嗯……我魏地向來重法,提倡以法治國。”唐柄想了想,“所以,就我個人的觀點的話,這會導致官員採取【疑罪從無】的審判傾向。”
“換言之。”
“無罪推定。”
“以嫌犯無罪爲前提條件,官員審判傾向於這個結果。”
“只有定案。”
“也就是鐵證如山,定死了的案件,官員纔會定審。”
司馬尤放下茶杯:“你覺得這是趙辵特意弄出來的嗎?”
“也許是。也許不是。我和他素不相識,我也不清楚。”唐柄道。
“也是。”司馬尤嘆了口氣,“就在剛纔,一個罪犯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因爲案件裏存在着數個說不過去的疑點。”
“趙辵修的這個反坐法,讓官員審判變得過於謹慎了……”
“雖然我也能夠理解官員的謹慎。”
那可不得謹慎?
判錯了,輕則丟官,重則丟命。
“換言之,這樣的律法下,將會營造出【犯案數大幅度下降】這樣一種表面上的盛世之景。”
“但的確造成了錯判案件大幅度降低,並且一旦打成定案,那就會嚴懲不貸。從這個角度來看,又或許會更加有利於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