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人都沒再說什麼,只是目送盧秉鈞進入社區管理處。
片刻後,社區中傳來廣播。
【有玩家提出議案,社區已審覈通過。】
【接下來的1小時內,請全體成員進入『社區管理處』或在個人電腦上進行不記名投票。】
【如果該議案獲得半數以上支持,將作爲基礎規則被推行。】
【議案內容:新增『社區審判規則』。】
衆人將後續的議案內容與手中拿到的版本仔細比對,沒有任何區別,完全一致。
盧秉鈞顯然還不至於玩這樣簡單和低劣的文字遊戲,那是沒有意義的。
黃聖傑的心情變得更加複雜了。
「竟然真的通過了————」
原本他還期待着一種比較樂觀的情況,比如社區基礎規則禁止玩家在社區內通過投票剝奪其他玩家的生命,那麼這條議案必然也會被駁回。
但現在看來,有點想多了。
雖然在社區基礎規則中,不充許玩家對其他玩家做出類似於謀殺、綁架、脅迫、投毒之類的危害行爲,但這些明顯都屬於『私刑』的範疇。
只要玩家是以議案通過審判規則,並由社區集體走正規審判流程殺死玩家,就不與基礎規則衝突。
由於已經進行過充分的討論和思考,所以在1個小時的時間內,玩家們各自進入管理處投票,沒再有長時間的猶豫。
黃聖傑很早就進入管理處投下了反對票,然後回到大廳中,默默地等待最終的投票結果。
【投票已完成。】
【接下來宣讀不記名投票結果。】
【贊成:11票】
【反對:3票】
【『社區審判規則』成立。】
在播報結果出來的時候,黃聖傑明顯愣了一下,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但大屏幕上也同時出現了投票結果。
黃聖傑仔細看了看,確實沒錯,反對票只有3票。
而贊成票高達11票。
即便排除掉盧秉鈞手中第一玩家身份牌的影響,真實的投票人數也是最終是贊成票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
而且,反對票的數量甚至低於黃聖傑嘗試着拉票和詢問過的人數。
「這其中有我的一票,也就是說,除了我之外只有兩個人投了反對票————
「葉琳、何沁芸、鄭叔、張延、周婉霖、陸琪、沈博文————
「會是誰?
「可這裏大多數人都跟我說過更傾向於投反對票的!
「是有人騙了我?還是說在臨近投票前的休息時間,有人又找到並說服他們改變了主意?」
黃聖傑的大腦一片空白,完全想不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只是有些迷茫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他突然感覺眼前的一切都非常陌生,就像從沒真正瞭解過這個地方。
盧秉鈞臉上並沒有太多高興的表情,更像是塵埃落定之後的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