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一種是『同生共死』,不需要商量,外場玩家自行簽訂即可。
簽了之後,只要內場中的子女遭受死亡懲罰,那麼外場玩家也會遭受即死懲罰,就是字面意思上的『同生共死』。
而冒着如此巨大的生命危險簽訂契約,就只有一點好處:獲得2萬點經費。
如果按照兌換比例,這些經費也就僅僅相當於2萬分鍾簽證時間而已,根本就不算甚麼。
可是在這遊戲中,經費的兌換數量是被嚴格限制的,每人都是5萬。
經費又可以直接交給內場玩家,去使用各種設備改造車筆的性能,從而在遊戲中佔據優勢。
如果自己不換,而別人換了,那麼別人就能獲得額外的經費,在遊戲中佔據優勢。
這樣一來,自己的孩子死亡率會提升。
可問題是,從目前的規則來看,除了這一條契約之外,外場玩家在本局遊戲中並沒有任何其他的死亡風險。
如果大家都不籤,就都不需要擔風險,同時遊戲規則也還是公平的。
如果大家都簽了,遊戲內容不會有太大的變化,但外場玩家這邊也很有可能會血流成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