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死刑判決(感謝cRa2yH大佬的黃金盟打賞!) 來到第一間審判室,衆人四下打量,這裏的佈置看起來非常簡單。
牆上鎖着一名女玩家,正面帶驚恐地看向四人。
她的嘴巴也被機關封住,發不出任何的聲音。
而在女玩家的對面,是一個審判臺。
審判臺的右上角有一個小小的圓臺,看起來是用來敲擊法槌的。
而在審判臺的中央,插着一把鋒利的匕首,鋒刃閃爍着寒芒。
這把匕首看起來有點突兀,對審判臺的佈置造成了一定的破壞,不過衆人也沒太在意,畢竟遊戲中有很多佈景都是無意義的,可能僅僅是因爲模仿犯的某些特殊癖好。
衆人來到審判臺前,一旁的屏幕上也開始宣讀這位罪人的具體罪行。
【與醉酒的男性友人開玩笑時,將對方推入河中並獨自離開,導致被害人溺亡。】
【判罰結果:因過失致人死亡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賠償受害人家屬80萬,已服刑完畢。】
四人互相看了看。
李江幾乎沒有經過任何思考:“死刑吧,這有甚麼好說的嗎?”
按照遊戲規則,玩家可以選擇三種不同的追判:無罪、懲戒與死刑。
從字面意思上來說,無罪就是直接釋放。
懲戒的話,應該會遭受一些特定的處罰,沒有無罪釋放那麼輕鬆,但也不會死人。
江荷不同意李江的觀點:“可這是過失致人死亡啊!法律都已經判了6年,而且已經服刑完畢了。
“死刑未免有些過重了吧?”
李江有些無語:“我不懂法啊,但是我不太明白,這和故意殺人到底有甚麼區別呢?
“被害人都喝醉了,就算他會游泳,掉河裏能遊得上來嗎?再說了,這人把受害者推下去之後,壓根連看都沒看就直接走了,她但凡嘗試救一下,我就信她是過失殺人。”
江荷還是堅持自己的看法:“但這畢竟不是全部的卷宗吧?法律在審判她的時候,應該做了更詳盡的調查,所以纔給出過失殺人的結論。
“她都已經服刑完畢了,再判死刑,這也不公正吧?如果覺得之前的量刑過輕,現在進行『懲戒』一下,應該也差不多了。
“別忘了,觀衆給我們的建議也是『多救』。”
李江有些泄氣:“你是審判長,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你要是已經有了不容置疑的想法,乾脆就不要假惺惺地徵求我的意見。”
江荷皺了皺眉:“甚麼叫假惺惺地徵求意見,我不是在和你討論嗎?”
李江攤了攤手,一副“隨便你”的態度。
江荷又看了看楊雨婷和陳玉梅:“你們覺得呢?”
“都行。”
這倆人顯然沒甚麼特別強烈的意見。
江荷直接在審判臺上敲擊法槌:“懲戒。”
話音剛落,封住女人嘴巴的機關自動解鎖。
與此同時,鎖住她身體的機關上伸出了許多尖刺,刺穿了她身體的非要害部位,她拼命地掙扎,但越是掙扎,傷口就越深。
被鎖住的女人發出淒厲的慘叫聲。
好在懲戒的時間並不算很長,大約過了十秒鐘之後,這些機關上的尖刺縮了回去,機關也自動解鎖。
女人“噗通”一聲摔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