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也同意出錢讓自己創業,馬上就能拿出三十萬,讓張建國也拿三十萬出來。
兩人二添一做五,湊個六十萬,開個服裝廠。
今後虧錢兩人一起擔着,賺錢兩人一起平分!
張建國笑了笑,搖頭拒絕了張雲。
這下張雲又搞的一頭霧水,之前說能開服裝廠的是張建國,現在拒絕自己的又是張建國。
這是鬧的哪一齣?
張建國向張雲解釋道,不是他不想開服裝廠。
而是這個錢不能這麼出,一人出一半,賺錢平分,虧錢平攤。
理想很好,但是現實呢?
要是以後張雲和張建國兩人的想法出了分歧,聽誰的?
兩人對服裝廠的貢獻都是一樣的,聽張建國的張雲不幹,聽張雲的張建國不幹。
而且就算最後隨便抓鬮,採納了一個人的方案。
賺錢了還好,虧錢了又要怎麼扯?
沒被採納意見的那一方肚子裏肯定憋着一股氣,覺得就是因爲不聽自己的意見才虧錢。
這樣的事情多了,人心就變了。
所以不如一開始就商量好,一個人拿錢多,一個人拿錢少。
拿錢多的那個人以後就負責指揮廠子的生產,賺錢他多賺點,虧錢他多虧一點。
所以到時候合資要六十萬,至少成本得是三七分。
剩下的那個人,就算是借錢,也得想辦法把那七成湊上,以保證今後在廠裏,碰到甚麼問題都能由他一人拍板解決。
張雲被張建國的這個思路驚得目瞪口呆,許久才冒出來一句。
“建國,還是你考慮的周到啊!”
張建國點點頭,隨後又掰着手指,跟張雲細算起來。
“到時候還得說好,錢都換成設備了,再想中途退出,可沒有錢退...”
“還有,到時候分錢,得按照甚麼比例,到時候另一方還得提供甚麼幫助,做點甚麼事情...”
張建國跟張雲講了很多合作開廠,可能會碰到的問題。
而這些問題,可都是得提前約定好,然後寫進合同裏敲定下來的啊!
張雲也連連點頭表示同意,之前自己考慮的真是太少了。
現在跟張建國一聊,才知道做生意這個事情這麼難,自己的錢還敢像打水漂一樣往裏面扔。
最後張雲表示,這個廠子的出資大頭,還是讓張建國來就行。
一個是因爲張建國做的生意大,手上的錢多,自然出的錢也能更多。
張建國多出資一點,對於張建國來說也不是特別難的事情,但是要換張雲來,那可真有一點捨不得。
另一個則是因爲這幾天交流下來,張雲已經徹底對張建國的經商頭腦徹底拜服了。
凡事都能考慮的這麼仔細,也難怪張建國能發財,這錢就該張建國賺!
但是談論歸談論,張雲又向張建國提了一個問題。
張建國對於建服裝廠的事情,得拿一個方案出來讓張雲信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