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哼...
李桃雨可以直接聯合那個女人,反手控告張建國強姦。
這種情況,幾乎是必死的局了。
因爲強姦這個罪名,是可以憑藉一人的證詞就能定罪的。
那個女人只要能一口咬死是張建國暴力脅迫,張建國就是在警局裏再有關係,也是百口莫辯。
到時候張建國被關進去一段時間,李國樑再趁機出招。
想要擊垮建國百貨,那還不是指日可待?
李國樑想了一下,想要給人定強姦罪名,那得證明是女人不願意啊!
但是這個女人一開始就是她先勾引的張建國,這不就是願意發生關係麼?
這又從何敲定強姦的罪名?
李桃雨又是冷笑一聲。
“這還不簡單,你說女人是自願的,證據呢?”
“我就不信張建國在做那種事之前,還會先立個字據,按個手印。”
更何況,做這種事,旁邊也不能有第三個人啊!
連個證人都沒有,事後女人去報案,他張建國憑甚麼不算是強姦。
到時候張建國就算是渾身長滿了嘴,那也是百口莫辯。
李國樑思考了一下,李桃雨的這個計劃,似乎可行性還不錯?
他就不相信,張建國這個人是鐵打的,一點軟肋都沒有。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只要張建國有一點把柄落在他的手裏,自己今後還不是隨意欺負張建國。
但是,從哪裏去找這樣一個女人呢?
李桃雨去肯定不行,李桃雨原本對張建國就沒甚麼好感。
更何況李桃雨還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啊!李國樑怎麼可能讓自己的寶貝女兒做誘餌?
但是李桃雨卻胸有成竹,讓李國樑不用慌張。
這邊興許有一個合適的人選,李桃雨先去旁敲側擊一下。
如果能行,那就馬上安排他和張建國碰面,在有意無意的往那個方向扯。
李桃雨就不相信這張建國意志這麼堅定,沒有起甚麼歪心思。
只要張建國管不住下面那個頭,那...哼哼。
李桃雨的臉上閃過一絲邪笑。
而李桃雨口中的那個合適的人選,正是楊玉玲。
之前自己說他是楊玉玲的朋友,是因爲他們都有共同的敵人張建國。
敵人的敵人,不就是朋友麼?
之前李桃雨跟楊玉玲接觸過一次,發現這個人很貪財。
貪財的人最容易拿捏,只要願意出錢,楊玉玲自然願意去替他辦事。
但是李桃雨覺得還不夠。
畢竟自己跟楊玉玲只是各取所需,要是楊玉玲臨時變卦,自己也得有備用的方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