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王揚出招,一環套一環,白關雖然避過第一環,卻不知自己正踩到第二環中。
白關一到別駕府就放心不少,因爲到別駕府聽傳的不只他一個,還有省事(文書處)、議曹(研究室)、功曹(組織部)、部傳(督查室)等系統的官員。足有十一人,人人都不知何意。
白關雖然疑慮未盡去,但也不由慶幸自己之前穩得住。等進去問話才知,是要調查逆王起兵期間,衆官行跡。
這也沒甚麼好奇怪的,荊州都知,胡諧之引樂湛等荊州上佐參與審查逆王案,樂湛問此事,本就是職責所繫。待依次問過之後,十一人裏放了七人,餘下四人需要補查文案官牘。
到了晚上,又放了兩人出來,而白關和另一名官員則被留置在官署中,不算拘押,看守也不嚴,只不過一連三天,不得出官署,亦不準人探視。
這期間劉寅刺殺案結,城門早開,而所有試圖和白關通消息的,包括以各種方式打探白關情況的,都被納入重點排查之中。
最後抓了三個嫌疑最大的,對於他們就不拘用不用刑的了,分開一審再一對,抓了八人,封了兩處暗點,搜出北朝諜間司銅符兩枚、空白公牒五張、蠟丸十三粒、密信兩封、過所七份、江陵及周邊山川輿圖及兵力佈防圖各一卷,金銀兩箱,錢六十三萬,兵器若干,此外還有王揚活動習慣和護衛情形的總結記錄。
至此,荊州諜案告破!
胡諧之本來甚愁孔長瑜首告之事,但荊州諜案一發,簡直天賜良機!
他可不管孔長瑜到底是被劉寅利用,還是合作甚麼的,也不管孔長瑜知不知道劉寅後面是北諜,反正整件事都是北諜一手操控的!就是爲了陷害王揚,從而達到禍亂荊州的目的!
基調一定,餘下的事兒就好辦多了,州府像模像樣地組織了一場會審,由胡諧之、樂湛主審,殷曇粲、席恭穆等八名州府官佐理,茹法亮、王揖聽審。
本來王揖也在主審之列,但王揖不肯,說是要避嫌,不便到場,胡諧之便弄個聽審按給王揖,逼王揖不得不來。
而茹法亮也被胡諧之從“閉關”中請出來做聽審,以表公正。
兩個聽審一個笑呵呵說閒話,一個安安靜靜不說話。反正兩人都沒表達意見。
當然,既然沒意見,那聯名上奏的時候自然也少不了。
王揚到堂答問,針對孔長瑜的三條指控,逐條答辯。
一是駁他和孔長瑜首建舉兵之議,誘反藩王。
王揚說孔長瑜建沒建,誘沒誘我不知道,反正肯定是沒有我。因爲巴東王起兵時我正在使蠻途中,巴東王在戰場上與我叔父對陣時還喊話“語王揚,若束身歸罪,可多相保。如吝一面,則故人難全。”(第349章《故人難全》)
“這句話我阿叔可以作證!除了我阿叔之外,還有很多人聽到了!我若獻議起兵,既是謀主,又有大功,必居王左右,預掌機密,如何遠滯蠻疆?又如何有歸罪之說?”
衆官紛紛點頭。
二回巴東王私賣錦緞與蠻部交易甲仗,王揚總承其事。以錢一千八百萬收錦緞,兩百萬入私囊。
王揚一提此事甚是悲憤!怒懟孔長瑜信口雌黃,顛倒黑白!那兩千萬的錦緞生意本來就是他王揚的!
從談價驗色,到訂貨採買,再到付賬入棧,全部都是他做主!每張劵契上面的貨主都是他王揚!臨江貨棧的幾個倉庫的承租人也是他王揚!本來打算販運到雍州!堂堂正正的生意!連貨牒、公驗都辦好了!柳惔可以爲證!郡府也有備案!
(第214章《倒反天罡》:“王爺把這批貨記在我的名下,不就是爲了掩人耳目嗎?現在劉寅這麼一鬧,所有人都知道這批貨是我的!官府也有了備案!誰還能有懷疑嗎?更何況我還用柳辦了貨牒、公驗,給這批貨走了明路!這就相當於用河東柳氏做擔保!到時堂堂正正出貨,完全不會和王爺產生瓜葛,難道不好?!”巴東王從安全的角度被說服而忽略了王揚潛藏的意圖,這也是一種定勢效應)
正待運出時被劉寅截了!巴東王藉此機會扣下我的貨,要我轉借給他,說他在雍州有現成買家,許諾事成之後,兩千萬的貨許我十一之利,也就是兩百萬!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我能怎麼辦?只能答應他!並讓他簽下借據!
事後我數詣王府索債,王府防閣將軍焦世榮可以作證!
王每次都以藉口推脫,後來纔有我出使蠻部被截殺的事!
這是要武力了賬啊!!!
我僥倖逃得性命,但借據卻遺失在虎頭灘!
再後來我回荊州救人,不僅索債之事不敢再提,反爲避免一衆被囚士族受屈,被孔長瑜勒索金珠二十!
“揚琅琊王氏,百世冠冕,竟不得不逢迎此寒門末吏,任其挾制,豈非刀俎魚肉之勢昭然?
不意此獠竟以直作曲,反噬爲誣!
是知人心之險,一至於斯!
然天理昭昭,必不如是!
今既言至此,揚亦有二請,懇乞諸公爲揚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