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的有狀態,話自然也多。
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自己的旅行經歷講述出來。
原來她離開帝都後,一路向南,沿着一條線,走走停停。
路過大城市,便駐下腳步,體驗體驗當地的風土人情。
生出興致,就在大街廣場支個小攤兒賣唱。
也不靠這個餬口,全都是因爲愛好,圖的就是一樂呵!
而且這一路走,一路唱,統算下來,都沒掙夠二百塊。
主要現在出門的人,帶零錢的不多。
這走走停停,她出門跑路的時間雖然不短,但前幾天也纔剛溜達進豫省。
走過兩個中原城市,突然想起,去年在酒吧裏一起喝酒,來帝都參加大星子婚禮的那個大學同學就在隔壁省,好像也離得不是太遠了。
一個人的旅行到底寂寞了些,便想着去哪裏都是去,就轉道江省,來彭市見一見故人。
樂瑤沒有方聞的聯繫方式,跟宋晨星要號碼時,還特別囑咐保密,想弄個驚喜!
不過方聞既不驚,也不喜,看着瑤姐醉醺醺的模樣,覺得這娘們兒是真能喝!
四個人三瓶酒,他沒咋整,陳悅主打一個勸,石濤懟了半瓶多,而樂瑤自己快乾了一瓶。
桌上剩下的一瓶,看這貨的情況,應該還能灌的下!
“我爸媽跟你一樣,也是說走就走!瑤姐,你跑了這麼多地方,見識了那麼多人,瞧了各種景色,一定有很多靈感,創作出不少音樂作品吧!”
方聞聞言,咧嘴一笑,甚麼狗屁說走就走的旅行,這廝是被小鮮肉纏的沒法,無奈跑路。
沈明,方大仙那天晚上在酒吧喝酒見過一面,長的還不錯。
一棵小嫩草,樂瑤爲甚麼就不想喫一口,嚐嚐鮮!
“嗐!我哪裏是說走就走,還不是沈明那個神經病,怎麼攆也攆不走,怎麼說也說不通,跟個狗皮膏藥一樣,天天陰魂不散!”
樂瑤藉着酒勁,也不管生人熟人,罵罵咧咧的說起心中煩惱。
從如何認識沈明說起,喋喋不休,講了一大通。
她當初把小夥子召進酒吧當駐唱,作爲老闆稍微關心一下員工,誰知卻捅上馬蜂窩。
沈明跟吃了迷魂藥一樣,瘋狂的追求起起來。
兩人相差了十四歲,年齡在樂瑤眼中倒也沒甚麼,但就是對小夥子沒感覺。
最後實在沒辦法,就把人給辭退了。
不過辭退也沒有用。
沈明一有時間就去酒吧癡纏,在店門口擺花,抱着吉他沒皮沒臉示愛。
送飯、寫歌、還他媽放過煙花,被請進過局子!
但越是如此,樂瑤越是無感,甚至厭惡。
可是話說了幾百遍,就是說不通。
一個鐵石心腸,一個心如鐵石。
所以樂大老闆選擇避其鋒芒,躲了起來。
誰知沒多久,她竟在小區門口碰到沈明。
一問之下,才知道這個神經病竟然課也不上,在酒吧門口蹲了十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