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收斂神情,指着一張桌案,冷冷道:“桌案上那些,便是張給事中去湖廣後上的奏疏,諸卿自看吧。”
“一開始是替朕督促布政使湯賓,整治治下的礦稅。”
“往後,則是發現了地方官府,勾結士紳,指使礦賊私開礦山。”
湖廣的範圍,大概包括了後世的湖南、湖北、廣西、海南、貴州大部。
礦產自然也不少,譬如通城府,南有錫山,舊產銀錫。
也譬如大冶州,北有鐵山,又有白雉山,出銅礦,東有圍爐山,出鐵,西南有銅綠山,舊產銅。
至於礦賊就更不用說了。
中樞要是想開礦,要麼有損龍脈,要麼回不了本——世宗花三萬兩,挖出兩萬八千五百兩的礦,可是一直被釘在恥辱柱上的。
但民間私開,就是趨之若鶩,也不知道怎麼願意做這虧本買賣的。
其實這種事,並不是太要命,不可能說甚麼負隅頑抗。
大不了就是把多喫的吐出來,礦賊祭天,就結了,以前都是這麼幹的。
甚至於,礦賊交稅,或許還能搖身一變,變成官礦。
以至於讓張楚城去摸底的時候,根本沒想到會遭遇這麼激烈的反抗。
所以說,真的不能甚麼都查,稍不注意就真查出了甚麼。
幾位大臣已然走到桌案前,翻閱此前張楚城遞迴的奏疏。
朱翊鈞忍着情緒,繼續說道:“到這裏,也就罷了。”
“朕二月就讓張楚城回京覆命,準備以後慢慢整治。”
朱翊鈞眸子幽深,語氣莫名:“結果,張楚城在返京的路上,又改了主意,上奏請再查兩月,說……”
“他發現了私鑄銅錢、兵甲的痕跡!”
注1:隆慶三年十二月丁未,先是,狹西洛南縣礦賊何術等聚衆三千餘人,竊白花嶺諸洞十有八所。逐捕久之,不獲。至是,就擒。撫治鄖陽都御史武金案,賊首術等八人論斬,其黨施朝鳳等一十九人,劉恩等二十四人發遣有差,餘悉——《明穆宗實錄》
注2:兵部覆,湖廣巡撫趙賢奏:臨湘縣被盜,劫官掠庫,燒燬縣廳卷冊。參洞庭守備丘僑、巡江指揮陳曉,行巡按御史提問。——《明神宗實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