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纔不要進去呢,我的目的就是讓她社死,讓她丟人,讓她難堪。
我在大門口鬧得挺大的,甚至影響了交通,衛生局裏的頭頭腦腦也跑來勸我。
我把臉一橫,指着臉上的傷大聲道:“看到我的傷了嗎?我現在有兩個訴求,一個是我也打她幾巴掌,踹她幾腳。二是走法律程序。我要依然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當着李敏會和幾個官老爺的面,我拔打了110。
我毫不畏懼地迎向李敏會氣急敗壞的怒眸。
“我要讓你明白,我夏恬恬不可能輕易讓你打的,敢動手打人就得付出代價。”
我不但要讓李敏會社死,還要讓她付出代價。
別以爲當官的都是遵紀守法的,實際上,這個羣體中,還有一部份人反而視法律如兒戲。
我更要讓她明白,我雖然是孤兒,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欺負的。、
警察很快就來了,看到我臉上的傷,便建議我去醫院驗傷。
雖然我臉上的傷勢看起來觸目驚心,實際上,也就是些皮外傷。就算我故意說自己總會有噁心和嘔吐,以及腹痛的症狀,在我可憐兮兮的眼淚攻勢下,醫生勉強給我開了個輕微傷的驗傷報告。.
負責調解的警察看了驗傷報告說:“接受調解嗎?”
我堅決表示不接受調解,就要對方付法律責任。
只要我不接受調解,李敏會就得被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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