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你們慢喫,我還有事,先走了。”
莊明月習慣了獨來獨往,也不相信甚麼所謂的朋友。
她走了,這次他們沒有再攔着她。
莊明月走出包廂,東叔圍着圍裙,從裏面走出來,手裏拿着一盤菜,“小姑娘,這麼快就喫好了?那幫人沒有在欺負你吧?”
“沒有。”
“你也別看他們這樣,其實這幫孩子並不壞,就是想跟你鬧着玩的。”
“我知道的東叔,我還有東西要買,我先走了。”
“好嘞,明天記得再過來喫飯,不收你錢。敞開了肚子喫。”
莊明月微笑點頭:“好。”
莊明月離開後,就買了些貼身用的衣物,還有幾件換洗的衣服,還有幾雙鞋,物價也算不上很貴。
在這裏,她準備好了長時間住下去的打算。
轉眼間,時間過得很快,莊明月已經在這裏快住了快三個月,這些天她一直在東叔的餐館裏打工做服務員,工資一天五十塊錢,也算是不錯的了,每天還包喫飯。
店裏的生意到了白天沒甚麼人,到了晚上夜宵時間,可能就稍微比較忙。
一開始會比較累,腳痛腿痠,到後面就已經習慣了。
這樣的事她以前從來都沒有做過,但是不過就是收拾餐桌而已,也不是很難。
這些天,是她難得過得平靜自在的一天。
沒有管控,沒有舒服,沒有柔軟的大牀,好看的衣服…
莊明月漸漸的過成了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原本白嫩纖細的手,開始起了老繭,也因爲長時間泡水,洗盤子的原因,手也開始脫皮,挺難看的。
吳媽並不知道,她在這家餐館打工的事情。
因爲吳媽也有很多天沒有回來了,想必應該是忙着照顧白玉書。
不過這樣也好,要是吳媽在一定不會讓她碰這些,趁現在,她要多攢些錢存下來,爲將來做打算。
晚上八點半。
客人已經走了一波,莊明月收拾好桌子,端着一盆要洗的碗,走到門口。
門口還坐着一羣光着膀子,看起來三十幾歲的男人,全都醉醺醺的,大概喝了三四箱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