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晚上,我在酒店正看着資料,李西羅的視頻進來,我順手點開。
“甚麼事?”我一邊不停地敲打着字,一邊問。
“你還在出差?”
“嗯,怎麼了?”
“我記得你說過這周不忙的。”
我猛地回過神來,忙找了個藉口:“我臨時有事,就沒回去了。”
“你都幾周沒休息了?別把自己整成拼命三娘。”
我打了個哈欠,疲倦地說:“我都忘了,你的單子進展還順利嗎?”
“還行吧。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你。”
“你說。”
“就是關於特殊過程——”
不等他把話說完,我急忙糾正着他的說法:“哪個條款中有‘特殊過程’一說?從2008版就沒有這一說法,現行的2015版更是沒有,你好好看看條款,那不叫‘特殊過程’。”
“啊?”他一臉懵然。
“你好好看看8.5.1f)條款:若輸出結果不能由後續的監視或測量加以驗證,應對生產和服務提供過程實現策劃結果的能力進行確,並定期再確認。李西羅,概念的知識要學透。早就沒了特殊過程這一說法,要記住。”我一臉嚴肅地說。
“那還輸出結果不能由後續的監視或測量加以驗證的這個過程叫甚麼過程?”他提出疑問。
“需確認的過程。意思是跟之前特殊過程、關鍵工序的相似,但叫法不一樣。”
“哦。”他似懂非懂地應了一聲。
“你剛纔想問這個需確認的過程甚麼問題?”
“就是鑄件加工前爲甚麼要做時效處理,時效處理這個過程算是需確認的過程嗎?”他提出自己的問題。
“算。有些鑄件是通過設備來進行時效處理,也有的是自然存放進行時效處理,主要爲了消除它的內應力,這跟鑄件的生產工藝有關,比如涉及淬火,我記得以前考試考到這題,你可以百度百度。”
“好的好的,你這樣說我大概懂了。”
“不能大概懂,時效處理的原理要明白,不僅僅是鑄件。你要喫透它。而且學會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