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紛紛愣住了,甚麼罪?侮辱罪??有這詞嗎??
“你侵犯了小杰的名譽權,構成民事侵權責任,一般來說要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再嚴重的……”
“我告訴你,你別唬我啊……”李尚遠顯然不信。
見女孩說得頭頭是道,周圍有同學忍不住拿出手機上網搜查,還真是如此!
“尚遠,她說得沒錯……”有人小聲提醒李尚遠,“真的是這樣。”
沒想到還碰到個懂法的。
今天太倒黴了。
李尚遠不怕賠點小錢,就怕拘留,傳出去名聲不好,鬧得太大,還會影響家裏當官的人。
萬一有人查他父母……
他一個官二代,按理說家裏沒資本讓他進出這樣的場合……
“我,我賠錢,賠錢行了吧?”李尚遠從褲袋裏摸出手機,似乎想息事寧人,“我轉賬,十萬行不行?”
有錢了不起?
小杰最討厭這些公子哥,自以爲自己有幾個臭錢就可以把事情翻篇。
“二十,二十萬總行了吧?”李尚遠見小杰沒有鬆口的打算,又道,“三十萬?不能再多了……”
小杰始終沒有回應。
周圍幾個同學紛紛譴責。
“你一個窮打工的,流那麼點血就想訛那麼多錢?你掉錢眼裏了?”
“你在這裏打工一個月纔多少錢?尚遠給你三十萬,已經很給面子了!”
“你們打了尚遠,我們沒找你們要醫藥費就不錯了……”
“一百萬。”沒想到歐顏獅子大開口。
“你,你別太過分了……”
李尚遠話音剛落,歐顏就抬腳朝他走去。
“一,一百萬就一百萬!”李尚遠沒想到今天這麼晦氣,碰到一個硬茬,他怕得往後挪了挪,“收款賬號呢?”
歐顏示意小杰上前,小杰掏出手機,李尚遠還真的給他轉了一百萬。
幾個同學扶起李尚遠,正打算帶他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