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暘適當對州朝官制進行一定改革,想的是提高州朝的行政效率,不是爲了讓別有用心的人以此當做掣肘他的手段。
當決定好治中與主簿的人選後,糜暘讓法邈先寫好兩道正式的徵召文書。
隨後他又下達了一道命令。
那便是將州府的曹大多歸於治中管轄。
治中類似於後世的尚書省,而後世的尚書省的職能主要靠他所管轄的六個部門來實行。
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早在東漢末年時,六部的一些名稱就有出現過。
例如對石苞十分看重的吏部侍郎許允。
只是這六部的稱呼還未在當世盛行其道,糜暘亦不打算在梁州直接設立六部,因爲這沒必要。
在漢代六部雖未盛行,但卻有諸曹的存在。
功曹:掌官員任命升遷,業績考覈。
倉曹:掌倉庫﹑租賦﹑市場﹑度量衡等事務。
戶曹:掌戶籍﹑田宅等事務。
兵曹:掌軍事事務。
法曹:掌刑法。
士曹:掌交通﹑建築。
各種曹應有盡有,並且他們的職能與後世的六部不能說有所相似,那基本就是重合的狀態。
可以說後世的六部,便是由漢代的諸曹脫始而來,既然如此,糜暘又何必多此一舉再去設立六部?
糜暘只需正式下達文書,將這諸曹統屬至治中之下即可。
至於這一點本來也就是合情合理,因爲在大漢的官制中,原本諸曹是分散於別駕與治中分別管轄的。
當然糜暘也不可能將諸曹都交給治中統屬,否則治中的權力就太大了。
例如功曹這一名爲曹,實際上地位與從事等齊的要職,糜暘便會將他單獨出來向自己直接負責。
還有兵曹這一名義上統管州內軍事的官署,糜暘也不可能給他如此大的權力。
縣兵、郡兵等不具備太大戰鬥力的士卒可由兵曹管轄,負責平時在境內捕獲盜賊,維護治安,類似於後世的警察。
至於用來征戰的一衆正兵的兵權,糜暘肯定是要牢牢直接掌握住手中的。
數萬大軍,纔是糜暘進行大刀闊斧改革的最大底氣。
今日一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