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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第九十四章:打不過怎麼辦? (1/2)

 這手護盾移步殺是丁大有閒着沒事教給雲初的,看似只是向前移動了一步,實際上是兩步半,跟打羽毛球時的墊步非常像。

 這也就是爲甚麼羽毛球運動員拿着一個拍子,只要挪動兩步就可以照顧到那麼大的一個羽毛球場的原因。

 按照丁大有的說法,只要雲初能在一個呼吸間,這樣突擊兩次,基本上,在府兵中也就能稱得上悍卒了。

 雲初每日不停地練習了三個月,目前,還是隻能在呼吸間完成一次。

 老猴子教的本事都比較陰毒,他自己身材不高,力量不夠大,胳膊不夠長,雙腿跨步不夠長,本身條件就不適合跟人面對面的交鋒。

 因此,他的本事在於下毒,暗算,突襲,逃跑,基本上就是一大堆屬於刺客的本事。

 正面交鋒的話,雲初不怵他,最糟糕,也能跟這隻老猴子拼個同歸於盡。

 但是,老猴子如果真的想要殺雲初,很可能雲初還沒有見到他,就已經死掉了。

 反正,有一次老猴子蹲茅坑沒有紙,雲初拿給他的時候,發現這個老傢伙的褲襠裏都有一把刀……

 大唐軍隊裏的老賊們,尤其是爵位前面帶着開國兩個字的,都是可以以一敵百的猛將。

 聽丁大有說,玄武門事發的時候,尉遲恭一個人堵在一座橋上,加上一把馬槊,兩柄唐刀,十二柄短矛,硬是將太子六率的一個團三百餘人擋在橋對面,且殺得潰不成軍。

 雲初總覺得丁大有的這一番話有很大的吹噓成分,自從看到丁大有一個人就把那麼多的和尚撕碎之後,雲初就不再認爲是吹噓,只會認爲是丁大有在美化尉遲恭。

 尉遲恭這人云初很早就認識他,小時候,長大後,沒少把尉遲恭的畫像貼在自家門上。

 聽說尉遲恭現在喜歡上了修道,整日裏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整個人顯得極爲平和,李治對於尉遲恭聽說也是尊崇有加,但凡得到與修道有關的好東西,都不忘記賞賜給尉遲恭一份。

 想想也是,不出門的開國老功勳,纔是最好的老功勳,當然,那些已經死在勝利前一刻的老功勳就更加值得所有人懷念了。

 梁建方則是一個真正的老賊,明明已經老了,還脾氣火爆得跟火山一樣。

 想到這裏,雲初就把已經拿出來的鎧甲重新安置在架子上,反正,穿了鎧甲之後吧,說不定會讓老賊更加地興奮,毆打起來會變得更加狂野。

 雲初也把上好的牛皮鐵盾重新掛在牆上,聽說梁老賊最擅長的武器是一對擂鼓甕金錘,據說是漢伏波將軍馬援留下來的兵刃,一對錘子足足有一百六十斤重,單個的就有八十斤重。

 不像何遠山在龜茲大戰時期用的錘子,還沒有好一點的香瓜大。

 猛男用猛錘子,這是必然,梁老賊如果掄不起一對一百六十斤重的錘子雲初纔看不起他呢。

 反正,不論老賊用多大的錘子,一錘子將這面盾牌砸碎,順便再把雲初砸成肉泥估計不成問題,所以,盾牌也用不成。

 武功一道,就跟做數學題一樣,打不過就是打不過,不會就是不會,沒有任何中間路數留給你。

 對於明日怎麼對付梁老賊,雲初想了很久,很久,最後在天快亮的時候,決定讓崔氏給他準備一個大澡盆,他要用香湯沐浴。

 崔氏不明白一向硬線條作風的郎君爲甚麼要用香湯沐浴,沒有多問,就給他準備好放置了很多幹花瓣花油的洗澡水。

 雲初在裏面浸泡了好久這才從水裏香噴噴地出來。

 還讓崔氏給他身體上塗抹了不少的香膏,穿上內褲跟紗織的裏衣,再穿上一層雪白的外袍,以前在西域穿的黑羊羔皮大氅不穿,換上一件紅狐狸皮的大氅。

 戴上一根束髮絲帶,將眼角給提起來,絲帶中間崔氏還鑲嵌了一塊藍寶石。

 用眉筆描了眉,這樣跟那一雙半成品丹鳳眼才相配,臉不夠白,就用了一點香粉,最後輕輕地咬了一下口媒子,一個脣紅齒白的富貴公子的模樣就出現在昏黃的銅鏡之中,比他孃的賈寶玉還要賈寶玉。

 這副模樣崔氏簡直喜愛到骨頭縫隙裏去了,迫不及待地找來一個束髮金環把雲初的頭髮束起來,又在束髮金環上加上了一個紅色絨球,在她看來,這個模樣的郎君,才真正稱得上是美人如玉。

 別看大唐武風強悍,對於明眸皓齒的美男子同樣沒有甚麼抵抗之力。也是,胸口有鼓鼓的胸肌,肚子上十幾塊腹肌的猛男看慣了,總要找幾個類似“二刈子”的男人來換換口味。

 等雲初從圓凳上站起來的時候,一個嬌嬌弱弱的富家嬌公子就出現在了崔氏的面前。

 就在崔氏含着眼淚,用簪子將幾根不聽話的頭髮挑順之後,就聽雲初道。

 “我這個模樣,應該經不起武人一拳吧?”

 “郎君淨瞎說,您這般模樣,那個失心瘋的會拿拳頭對付您呢。”

 雲初抓抓發癢的耳朵又道:“你說我這副模樣去拜訪人家,人家會不會認爲是一個孌童主動送上門來了?”

 “呸呸呸,郎君瞎說,那些腌臢東西怎麼配跟郎君相提並論?”